讨论:中国立法限制媒体报道突发事件


2006.06.28 00:00 ET
CHINA-MEDIA-150.jpg
北京街头的报贩。法新社照片

日前正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 < 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对媒体报道做出了限制性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将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草案还规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由该地人民政府统一发布,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也归其统一管理。 限制媒体报道突发性事件是不是一种退步?请听本台记者高山邀请国务院安全管理专家小组成员崔克清和北京的自由撰稿人刘晓波就这一问题进行讨论.

添加评论

您可以通过填写以下表单发表评论,使用纯文本格式。 评论将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