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现“钉子户” 要求获公平赔偿
2007.04.11 00: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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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刚刚消声匿迹,深圳又出现了“钉子户”。深圳市中心私楼业主蔡珠祥和张莲好夫妇认为发展商的赔偿远低于市场价,拒绝搬迁。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申铧的采访报道。
深圳市第一高楼帝王大厦附近的罗湖区蔡屋维村因为地处市中心,可谓寸土寸金。三年前,京基集团与蔡屋维村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征收四万多平米的土地,准备投资30多亿元,修建88层的新的第一高楼。这被罗湖区和深圳市政府列为重点发展计划。但是,由于在赔偿额度上发生纠纷,七家住户拒绝搬迁,而使开发计划暂时搁浅。
七家钉子户之一、57岁的香港人蔡珠祥在1990年代自己修盖了一栋手续齐全的七层小楼,总面积800多平方米。开发商每平方米赔偿6500元,但是蔡珠祥说,他家附近的二手房都已卖到1万8千元一平米了,应该赔他1千4百多万元才对。发展商向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政府部门要求住户在4月11号之前接受原来的补偿方案搬家。但是现在蔡珠祥一家拒绝搬迁,并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认为发展商的补偿远低于市场价,违反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以房地产市场价作补偿的规定。
深圳“扶弱助困网”志愿者、曾经自荐参选市人大代表的邹涛告诉本台说,尽管网上有些舆论认为蔡珠祥开出的价格太高,但他认为是合理的:
“公民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宪法有规定的,现在《物权法》也有规定,房产证也是国家认可的,是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以后的市场价肯定还会更高,他要求的这个市场价肯定是合理的。”
蔡珠祥的七层小楼现在孤零零地矗立在一片黄土之中,和重庆的钉子户有异曲同工之处。深圳的网络作家朱建国说,重庆的钉子户事件最后能够和平解决,全国新闻媒体的强烈关注起了很大的作用:
“实际上是在当各地的新闻媒体的‘钉子户’,以前都叫‘喉舌’,是站在政府这边,但这次不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新闻媒体的‘钉子户’,重庆的‘钉子户’早完蛋了。”
记者:“这次深圳的‘钉子户’所引起的媒体的关注远不如重庆钉子户,是吗?”
“是的,有两个原因,一个估计是内部对新闻媒体的新纪律加强了,再一个是同类事件了,不是第一新闻了。”
确实,深圳的钉子户所引起的媒体的关注远没有重庆钉子户那么高。那么没有媒体的强烈关注,深圳的这起业主维权事件又该如何落幕呢?邹涛认为,有两种办法:
“一是协商,不愿协商就靠法律了,法律途径就按照国家的拆迁条例,另一条就是按照即将出台的《物权法》,很多的法院现在都是按照《物权法》的模式了。
记者:“《物权法》不是人大已经通过了吗?”
“虽然人大通过了,但正式执行还有一定时间。”
蔡屋维村的发展商京基集团现在已经对蔡珠祥的种种说法做出了回应,表示该集团的拆迁均属合法,无法接受蔡家提出的赔偿要求,并说将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不过,朱建国认为,有重庆的先例,再加上蔡珠祥的香港籍身份,深圳应该不会强制拆迁,最终会私下达成妥协。朱建国说,他为这些钉子户的涌现感到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
自由亚洲电台申铧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