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現“釘子戶” 要求獲公平賠償


2007.04.11 00: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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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史上最牛釘子戶”剛剛消聲匿跡,深圳又出現了“釘子戶”。深圳市中心私樓業主蔡珠祥和張蓮好夫婦認爲發展商的賠償遠低於市場價,拒絕搬遷。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申鏵的採訪報道。

深圳市第一高樓帝王大廈附近的羅湖區蔡屋維村因爲地處市中心,可謂寸土寸金。三年前,京基集團與蔡屋維村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徵收四萬多平米的土地,準備投資30多億元,修建88層的新的第一高樓。這被羅湖區和深圳市政府列爲重點發展計劃。但是,由於在賠償額度上發生糾紛,七家住戶拒絕搬遷,而使開發計劃暫時擱淺。

七家釘子戶之一、57歲的香港人蔡珠祥在1990年代自己修蓋了一棟手續齊全的七層小樓,總面積800多平方米。開發商每平方米賠償6500元,但是蔡珠祥說,他家附近的二手房都已賣到1萬8千元一平米了,應該賠他1千4百多萬元纔對。發展商向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裁決,政府部門要求住戶在4月11號之前接受原來的補償方案搬家。但是現在蔡珠祥一家拒絕搬遷,並向政府提交了行政複議申請,認爲發展商的補償遠低於市場價,違反了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規定以房地產市場價作補償的規定。

深圳“扶弱助困網”志願者、曾經自薦參選市人大代表的鄒濤告訴本臺說,儘管網上有些輿論認爲蔡珠祥開出的價格太高,但他認爲是合理的:

“公民的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是憲法有規定的,現在《物權法》也有規定,房產證也是國家認可的,是個人合法的私有財產。以後的市場價肯定還會更高,他要求的這個市場價肯定是合理的。”

蔡珠祥的七層小樓現在孤零零地矗立在一片黃土之中,和重慶的釘子戶有異曲同工之處。深圳的網絡作家朱建國說,重慶的釘子戶事件最後能夠和平解決,全國新聞媒體的強烈關注起了很大的作用:

“實際上是在當各地的新聞媒體的‘釘子戶’,以前都叫‘喉舌’,是站在政府這邊,但這次不是這樣的,如果沒有新聞媒體的‘釘子戶’,重慶的‘釘子戶’早完蛋了。”

記者:“這次深圳的‘釘子戶’所引起的媒體的關注遠不如重慶釘子戶,是嗎?”

“是的,有兩個原因,一個估計是內部對新聞媒體的新紀律加強了,再一個是同類事件了,不是第一新聞了。”

確實,深圳的釘子戶所引起的媒體的關注遠沒有重慶釘子戶那麼高。那麼沒有媒體的強烈關注,深圳的這起業主維權事件又該如何落幕呢?鄒濤認爲,有兩種辦法:

“一是協商,不願協商就靠法律了,法律途徑就按照國家的拆遷條例,另一條就是按照即將出臺的《物權法》,很多的法院現在都是按照《物權法》的模式了。

記者:“《物權法》不是人大已經通過了嗎?”

“雖然人大通過了,但正式執行還有一定時間。”

蔡屋維村的發展商京基集團現在已經對蔡珠祥的種種說法做出了回應,表示該集團的拆遷均屬合法,無法接受蔡家提出的賠償要求,並說將盡快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不過,朱建國認爲,有重慶的先例,再加上蔡珠祥的香港籍身份,深圳應該不會強制拆遷,最終會私下達成妥協。朱建國說,他爲這些釘子戶的湧現感到高興,因爲這意味着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

自由亞洲電臺申鏵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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