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兩位農民維權代表被祕密判刑
2006.12.16 00:00 ET
四川宜賓兩位農民維權代表徐元仁、羅道富已被宜賓法院祕密判處兩年徒刑,罪名是“聚衆擾亂社會秩序”。最近,已經連續出現了好幾起政府司法部門祕密審判、宣判維權人士的報道。這是爲什麼呢?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申鏵的採訪報道。
根據四川維權網站“64天網”的報道,此前流傳的宜賓大塔農民維權代表徐元仁、羅道富被祕密判刑兩年的消息完全屬實。今年12月5號,《華西都市報》曾報道了這條消息,但是兩位維權代表的家屬都不知此事。直到前兩天家屬才收到法院方面的來信,證實了這個消息。徐元仁的妻子李有真接受了本臺的專訪:
記者:“聽說徐先生已經被祕密判刑了是嗎?你們接到了法院的通知了嗎? ”
李:“是的。我已經去監獄看了。他關在漢王山監獄。判了兩年,他現在病了,在監獄的醫院裏。”
徐元仁和羅道富被判刑的事由發生在四年前的2002年3月14號。要說清他們爲什麼被判刑,還要先從他們維權的起因說起。上世紀六十年代他們所在的大塔鄉農民自籌資金、付出巨大的代價,修建了大塔灘電站。當時和政府達成的協議是政府和農民對電站的產權各佔一半。九十年代中期,宜賓縣政府和大塔鄉幾位鄉幹部私下交易,收購了水電站。農民不但沒有得到賠償款,而且電費暴漲,迫使農民走上維權道路。
2002年3月14號,警方派人到大塔鄉抓捕農民維權代表徐元正和劉北星,遭到徐元仁和羅道富以及其他村民的抗議。村民劉生貴向本臺講述了當時的情景:
“他們跑出來,在街上喊人。羣衆就把他們圍攻起來問爲什麼要抓人?”
儘管遭到農民的抗議,警方還是把徐元正和劉北星抓走並分別判他們三年和四年刑期。但是政府一直沒對徐元仁和羅道富採取措施。四年後的今年7月份,劉北星要刑滿獲釋的前夕,村民們準備放鞭炮迎接劉北星,遭到當地政府和警方的制止。結果,徐元仁和羅道富被抓,以四年前和警方發生衝突爲由,十一月份宜賓法院祕密判處兩人各兩年徒刑。劉生貴說,他們被判刑是政府對農民維權的報復,現在老百姓都感到很憤怒:
“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心裏知道他們是冤枉的。但有什麼辦法? 因爲權利在他們手裏。如果老百姓再有什麼舉動,他們有槍有炮,是會讓部隊來鎮壓老百姓的。”
最近中國發生了好幾起司法機關祕密審訊、判決維權人士的事情。著名的維權律師高智晟12月12號在北京被祕密審訊;四川漢源事件中被抓的涉嫌打死警察的四名村民的案子的二審在今年6月就已作出判決,但一直不公開,直到其中之一陳滔被祕密處死後才公佈真相;杭州居民李麗娟反對強制拆遷案也於11月份祕密作出二審判決。本來中國政府現在大力提昌依法治國是得到民衆的普遍歡迎的,爲什麼要搞“祕密法治”呢?四川“64天網”網主黃琦說,這是爲了避免老百姓的維權聲勢對案件產生影響:
“現在民間維權的意識非常強。再加上有1億2千多萬網民。大家的聲音是壓不住的。所以當局唯一的辦法就是採取祕密審判的做法,這樣能把很多事兒掩蓋起來,最終交給大家的就是一個結局。因爲大家吶喊、呼籲的目的就是希望重新判決,一旦判刑定了以後,吶喊、呼籲的力度就要會小很多。”
自由亞洲電臺申鏵採訪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