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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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颁布新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人体器官捐献必须尊重捐献人意愿。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据官方新华社报道,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3月21号通过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3月31号由总理温家宝签署颁布,条例于5月1号起实施。条例规定:器官捐献必须尊重捐献人意愿,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严禁买卖人体器官;严格人体器官摘取、申请和移植各环节的条件和审查程序;明确违法摘取他人器官和非法从事人体器官移植活动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报道说,条例的制定,遵循了世界公认的医学伦理准则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指导原则。

广州第一人民医院主治医师曾军医生说,近年来不少医院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盲目进行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有时一个地区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多达五、六家,造成了争抢供体器官和病人的混乱状况。新的条例规定,只有具备一定医疗设备和技术人员的医疗机构才能从事器官移植手术,

“是这样。因为器官移植对一个医院的收入影响很大,所以很多医生就到小医院去做。大医院病人就少了。因为移植不止是一个手术,还可以对手术后的治疗、监测有一个重要的作用。以前的手术后工作做得不太好,所以影响很大。”

现旅居美国的原陕西省人民医院的金福生大夫说,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无序发展的状态,这一方面浪费了宝贵的人体器官资源,另一方面由于不具备技术条件,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面均存在重大隐患,影响到器官移植的效果和患者的生命安全。他认为,中国应该应该建立全国统一的器官分配系统,

“中国可以有两个地方来联网,北方一个;南方一个,因为我们的基因是两个组,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南方和北方两个组进行交叉。因为我们管理的人是13亿人,但搞移植的人不见得比美国多,美国才3亿人,还比我们多,这是因为我们思想很保守。”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国,但是器官供体来源、分享,受体登记、后续追踪混乱等问题已引起国际社会批评。有国际媒体指控,摘取死囚犯器官在中国是器官移植手术的主要来源,每年至少有数千例。曾军医生说,死囚犯器官的摘取也必须遵循自愿捐献的原则,

“它现在是有规定说:所有的器官捐献是自愿的,包括死刑犯。即使所有操作都非常规范,也不敢说是百分百是按这个执行的。”

金福生医生说,目前中国人自愿捐献器官还没有形成风气,应该加强对民众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另外,也可以学习美国的做法,在民众申请驾照的表上,增加一栏说明是否愿意捐献器官,

“愿意捐献就填写,有驾照库的地方就汇报给中央,应该这样。从理论上讲车祸的死亡率很高,象美国就占到第五、第六位了。这样的器官不容易有病,只要能配上型,效果就比较好。”

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共有5章,32条。条例还规定,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要成立器官移植临床应用技术与伦理委员会,完善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以上是本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