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从12月1号起正式实施。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的采访报道。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8大亮点,一是首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二是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法主体的责任,三是明确了各级妇联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四是对提高人大女性代表比例提出了要求,五是明确禁止招生和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六是强调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七是第一次提出了禁止性骚扰,并强化了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各部门的责任,八是明确规定了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必须承担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对此,北京《中国妇女报》高级编辑宋美娅表示,尽管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男女平等,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正案,首次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明确提出来,还是很有必要的:

宋美娅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有关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禁止性骚扰、以及反对家庭暴力的内容,近年来一直是中国各级妇联组织的重要工作,这次以法律形式重新确定下来,有利于党政部门把这些内容作为自身的重要工作来抓。

但是湖南的一位先生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说:(录音)

苏州的一位先生表示,妇女、儿童这样的弱势群体,需要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他特别提到,目前中国农村偏远地区的家庭暴力仍然是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次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次将禁止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写入法律。以往,虽然有女性受害者诉诸法律的先例,但却没有一例胜诉。这次修正案的出台,对以往许多遭到性骚扰而又敢怒不敢言、不愿诉诸法律的女性受害者,是不是个福音呢? 宋美娅说:(录音)

分析《妇女权益保障法》到底能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起到多少作用,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虞平表示:(录音)

据悉,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正案中,还增加了对妇女人格权的保护。新华社的报道提到,象以往“女体盛宴”这样的做法,就属于侵害妇女人格尊严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惩处。对此,多位接受采访的人士表示赞同,认为“女体盛宴”是对女性的歧视和侮辱,应当彻底禁止。但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虞平表示,虽然他个人也不赞成“女体盛宴”的做法,但是否要 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进行制裁,仍然值得商榷。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