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選舉是否應採取”組合競選制”?
2006.12.12 00:00 ET
中國江淮鄉村研究院院長辛秋水日前在臺灣的成功大學發表論文指出,目前中國大陸的農民往往數代定居一地,一村甚至數村同姓的現象比較普遍,存在着錯綜複雜的血緣和地緣關係,如果採用一人一票的“海選”方式選舉村委會,血親很近的人很可能同時被選進同一個村委會里,違反了近親迴避的組織原則,不利於工作的正常開展。他認爲,採取“組合競選制”可以避免這些弊端。所謂“組合競選制”就是由村民推選村民委員會主任候選人,然後由村委會主任候選人提名他競選組合人選,通過村民投票選定村委會主任及其競選組合。目前,中國鄉村選舉的關鍵問題究竟是什麼?下面請聽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高山邀請四川自貢紅旗鄉的農民劉正有和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討論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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