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调整“双规"规定


2006.05.11 00:00 ET

北京的《新京报》报道,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近重新划定了双规"的对象、审批程序和时限,并要求保护嫌疑犯的权利。 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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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网页照

中央纪委的"7号文件"规定,要维护被查嫌疑犯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双规”是指纪律和监察部门,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双规”强调,要"尊重被调查人的人格,坚持文明办案。不得以讽刺、挖苦等方式对被调查人进行人格侮辱。不得对被调查人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非法进入被调查人的住宅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保障被调查人的休息权利。尊重被调查人的民族习俗。"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系教授虞平指出“双规”是违法和反人权的,并就此做了如下解释:(录音)

《新京报》的报道说,尽管上述文件是一年前下发的,但直至今年1月中旬,各省纪委才陆续向隶属单位转发上述文件。各市纪委再次转发,则已是今年2月之后的事情。

中央纪委的"7号文件"包涵三大变化:"双规"实施主体被限制在县处级及以上纪检机关,对象必须是党员;审批程序更为严格,并首次对"双规"时限做出约束,案件调查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可经批准后延长。

位于美国纽约的律师叶宁,就“双规”为何违法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录音)

《新京报》的报道说, 在具体执行方面,现在又重申或新提出一些指引,包括"场所一般应选在具有安全防范条件的平房或者楼房的一层。" 在不影响办案的情况下,被"双规"者可允许和家属通信、通电话甚至会面。

在严遵党纪国法的前提下保障嫌疑犯的合法权利,并给予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患有疾病的要及时提供治疗,适当安排健身活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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