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廉署起诉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代理人欺诈罪
2005.10.04 00:00 ET
香港廉政公署(廉署)正式落案起诉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的前代理人,控告他涉嫌在数十张由银行发出的支票上冒签,挪用集团资金近500万元。被告被控两项欺诈罪,暂准保释,星期二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香港廉政公署(廉署)星期一正式落案起诉一名被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所委托,处理集团在香港会计事务的港人陈金康,他涉嫌于2002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间,冒签五十四张支票,挪用集团款项逾四百九十四万元。该案星期二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四十六岁的被告陈金康,曾受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委托,处理该集团在香港的会计事务,他被廉署控以两项欺诈罪名。据报导,在涉嫌罪行发生期间,陈金康获该报业集团委托管理在香港的多个银行户口,并向其主事人汇报财政状况。陈金康涉嫌更改银行存折影印本上的记项,并每月向广州报业集团会计部提交有关影印本。
廉政公署发言人表示,被告是香港居民,并非该集团的正式雇员。发言人说,整件案件应是陈一人所为,他没有同党,相信不会再有人因而被拘捕。早前曾经传出,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想要在香港上市的消息。就在陈金康被香港廉署检控的同一天,中国大陆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媒体“北京青年报”系有多名高层管理人员被司法人员拘留。引发外界关注今后大陆媒体到香港上市造成的影响。
香港亚洲电视新闻部资讯科总监刘澜昌向本台表示:“大陆的国有企业到香港上市,香港有完善的体系可以进行监管,廉政公署运作良好。” 刘澜昌认为,想要监管好这些在大陆上市的企业并不容易。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于一九九六年,是中国内地第一家报业集团。该集团在○三年的收入达十八亿元,净资产值达四十九亿元,旗下拥有《广州日报》、《资讯时报》、《足球报》及《广州文摘报》等报刊。
香港时事评论员李国城对本台说,在香港上市的中国传媒会越来越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