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廉署起訴廣州日報報業集團代理人欺詐罪


2005.10.04 00:00 ET

香港廉政公署(廉署)正式落案起訴廣州日報報業集團的前代理人,控告他涉嫌在數十張由銀行發出的支票上冒籤,挪用集團資金近500萬元。被告被控兩項欺詐罪,暫准保釋,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的採訪報導。

香港廉政公署(廉署)星期一正式落案起訴一名被廣州日報報業集團所委託,處理集團在香港會計事務的港人陳金康,他涉嫌於2002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間,冒籤五十四張支票,挪用集團款項逾四百九十四萬元。該案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四十六歲的被告陳金康,曾受廣州日報報業集團委託,處理該集團在香港的會計事務,他被廉署控以兩項欺詐罪名。據報導,在涉嫌罪行發生期間,陳金康獲該報業集團委託管理在香港的多個銀行戶口,並向其主事人彙報財政狀況。陳金康涉嫌更改銀行存摺影印本上的記項,並每月向廣州報業集團會計部提交有關影印本。

廉政公署發言人表示,被告是香港居民,並非該集團的正式僱員。發言人說,整件案件應是陳一人所爲,他沒有同黨,相信不會再有人因而被拘捕。早前曾經傳出,廣州日報報業集團想要在香港上市的消息。就在陳金康被香港廉署檢控的同一天,中國大陸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媒體“北京青年報”繫有多名高層管理人員被司法人員拘留。引發外界關注今後大陸媒體到香港上市造成的影響。

香港亞洲電視新聞部資訊科總監劉瀾昌向本臺表示:“大陸的國有企業到香港上市,香港有完善的體系可以進行監管,廉政公署運作良好。” 劉瀾昌認爲,想要監管好這些在大陸上市的企業並不容易。

廣州日報報業集團成立於一九九六年,是中國內地第一家報業集團。該集團在○三年的收入達十八億元,淨資產值達四十九億元,旗下擁有《廣州日報》、《資訊時報》、《足球報》及《廣州文摘報》等報刊。

香港時事評論員李國城對本臺說,在香港上市的中國傳媒會越來越多。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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