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逃貪官的四種去向
2005.09.07 00:00 ET
中國貪污官員出逃海外的情況近年來十分嚴重。有分析認爲,中國外逃貪官大致有四種去向, 其中包括:歐美國家、東南亞、俄羅斯東歐,以及經香港轉道它國等。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的報道。

自1998年至去年8月,中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職務犯罪嫌疑人中,已知潛逃境外的有271人,而5年中從境外抓獲的潛逃犯罪嫌疑人僅71人。實事上,大部分外逃的貪官並未被監察機關立案。根據中國商務部最近的調查,近幾年來外逃官員數量大約爲4000人,攜走的資金規模大約在500億美元。
中國的檢察日報最近刊登文章,引述吉林省檢察院檢察長索維東的分析報道說,外逃的貪官大致有四種去向。貪污金錢數額大的,通常逃往美國歐洲等西方國家;貪污金額較少的貪官則選擇緬甸,泰國,蒙古和俄羅斯等國;也有部分貪官選擇在拉丁美洲和東歐國家,伺機逃往西方;另有通過香港外逃的官員,則利用香港居民免簽證的便利,逃往英聯邦國家。 美國中文網站中國事務編輯伍凡表示,官員外逃在中國非常普遍。 (錄音)
中國檢察日報的文章分析說,貪官外逃通常有幾個步驟:先把妻子兒女等家人安排在國外定居,然後轉移鉅額不法資金出境,貪官本人往往留在國內靜觀變化,一有風吹草動,立即溜之大吉。
現居美國西海岸洛杉磯的泛美投資公司副總裁,本身也是著名政經評論人士的草菴居士對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說,他本人接觸過的,在美國太平洋沿岸購買豪華房地產的中國官員,就不下百人。 (錄音)
他表示,中國貪官喜愛選擇潛逃美國歐洲等西方國家,是因爲這些國家法制健全,不容易被遣返中國。 (錄音)
近年,許多中國法律界人士呼籲當局加強國際司法合作,以打擊愈演愈烈的貪官外逃問題。不過草菴居士表示,由於中國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中國和西方國家的司法合作並不容易。 伍凡則認爲,外逃官員通常更清楚中國的真實內情,他們選擇外逃,證明中國確實存在統治危機。 (錄音)
伍凡分析說,有許多資料顯示,中國外逃的資金已經超過了外國對中國的投資。他認爲,一旦中國經濟形勢發生變化,貪官攜贓款外逃的趨勢將更加嚴重。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