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就原国有企业办的中小学移交地方后教师的待遇问题发出了一份政策指导性文件,规定原国有企业办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但是在云南省却有大约2000名退休的幼儿园教师得不到这一待遇。从2004年底至今两年多,这批幼儿园退休教师从来没有停止过争取行动。下面请大家继续收听原云南轮胎厂幼儿园退休教师魏老师和本台劳工通讯主持人韩东方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