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模式


2007.07.17 00: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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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局日前颁布新规定,允许所属地区的 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成立 农业合作社,或创办公司企业,以探索农村土地 流转的新模式。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 的采访报道。

重庆市工商局在正式出台的相关《意见》中指出 ,为了支持当地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 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 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入股设立农 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 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 以推进土地集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 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对于重庆市工商局推出的土地流转的新规定,四 川省自贡市红旗乡农民刘正有评论说,如果真把 土地承包权拿来入股,对农民来说确实是件好事 ,但在制定了政策后,谁来监督执行,这才是问 题的关键: “因为现在我们国家处于变革时期,成了管理无序。中央国务院只知道发文件,各地方政府只知道喊口号,实际农民失去土地的没有人来维护。这才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土地暴利非常大,象自贡当地一亩土地就200多万,所以他们可以不管一切,流转也好,承包60年不变也好,没人来维护承包60年不变的承包权,还包括土地流转问题,没有人来监督执行。 ”

刘正有说,在土地问题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以往都层层发文件,但强占农民土地的问题仍然 非常严重,他说:“自贡的土地问题在2003年6月份到2007年连续发出了不少文件,包括2004年的28号文件是非常有力度的。什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强占农民土地都涉及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因为缺乏监督,缺乏问责制和追究制,一切都是空谈。”

中国新浪网的报道也称,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 逐渐深入,农民并没有从此前的土地流转中获益 。据有关专家估计,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 来,中国各级政府在征用农村土地过程中,给被 征用土地的农民造成资金净损失高达2万亿元人 民币,其中仅从1997年至2000年就有160万公 顷土地被各级政府征用,共造成3400万农民失 去土地。

对重庆市工商局推出的新政,美国博尔大学经济 学教授郑竹园称这是中国的第三次土地改革,他 说:“第一次土地改革是1950年,打倒地主,分田,然后实行责任制,现在是第三次,农民很多进城了,很多地都是老弱妇孺来耕种,生产力不能提高,第二是地方政府把农民的地用很少的钱买来用于城市建设。第三次的改革就是你包地就有使用权,自己不使用权力还在,还可以入股,这对农民比较有利。”

分析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是否象其他一些经济学家 所说的那样,蕴含了巨大的商机,郑竹园教授表 示:“当然农地变成城市用地价前就增加很多倍,农用地不值钱,变成工业用地什么的价钱就很高。要买地转让土地的价格就归三四家来共享。”

郑竹园教授说,正是由于中国的土地流转商机巨 大,所以四川省自贡市红旗乡农民刘正有担心重 庆市的规定无法真正使农民受益的说法,并非杞 人忧天。郑教授说:“这么一来地方政府就没好处了,开发商就没好处了,所以农民有利对方就没利。地方官员会不会执行中央的命令?这是一个基本问题。因为现在的大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要看它能不能贯彻。不过方案本身是有利于农民的。问题是地方官员是不是认真来做,这我们就不知道了。”

郑教授说,中国农村的土地流转问题,牵扯到9 亿农民,如果重庆的方案行得通的话,今后可能 会在全国各地推广。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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