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各地群体事件接连不断,并涌现出许多不畏强权的维权人士;为维护民众正当合法权益的民间抗争行为也渐渐发展成影响深远、动人心魄的维权运动,引起海内外的关注。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寇天力就此采访了多名站在中国维权活动第一线的人士,为您制作了四集特别报道《中国的维权运动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下面是这个特别报道的第三集。
第三集:阻力与分歧

中国民间维权运动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之路并不顺畅。维权者首先面对的阻力就是来自政府的打压。今年的五月上旬,美国民间机构“中国宗教与法律研究所”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办了题为“中国自由状况”的高峰会,受到邀请的中国基督教人士余杰、法律工作者李柏光、王怡和维权人士郭飞熊等出席了研讨会,并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国政府侵犯人权的事例和维权运动的艰难发展。其中,作为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方舟教会负责人之一的余杰举例介绍说: “今年北京警方两次来骚扰我们正常的聚会活动。几个月以前因为到我们教会拍摄教会发展的一位电影摄影者吴皓被捕。最近三个月以来我们被迫搬了四次聚会地,每次搬到一个地方不到一个星期警察就去威胁房东并破坏租约。”
余杰所介绍的中国家庭教会的困境,实际上只是中国民众权利遭侵犯状况的冰山之一角,而这种状况在维权领域的各个方面普遍存在着。如上访者常会遭遇警方和截访人员的拘禁遣返,维权律师会被当局以各种名目吊销执照,言论自由维权者会动辄被扣上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等等。而监视、骚扰、软禁、判刑以及受到有关方面指使的黑社会分子的殴打、恐吓等等,更是维权者日常生活中无法躲避的一部分内容。曾有过这种遭遇的维权法律工作人士郭飞熊说,他并没有因此而退缩,但对于黑社会分子针对其家属的种种恶劣非法行为,他实在赶到无能为力:
“打我本人并不是难以忍受。我完全无法接受的就是对我本人的以及对高智晟的家属的骚扰和围攻。今天的中国政府和我们的领导人胡锦涛已经超出了人类道德和良心可以承受的底线。就是说不应该非法骚扰家人。这种黑社会流氓手段用在我们身上是可以的,我说可以并不是说就是合法的,而是我们还承受得了,我们还有未来和他们谈判的一定空间; 但是用在家人身上就是一种重大的突破性的行为,一种今天中国政府走火入魔的行为。他们选择了一条非常危险的道路。”
中国律师面临的最大困境我想最重要就是经济问题,这并不是说社会非要给他提供多大的保障,但起码要有一个保障,就是对他们比如说被停业,被当局强制判刑的时候应当对他们的家人在生活方面有一个基本保障
对于当局指使黑社会分子骚扰维权人士及其家属的手段,引起世界各地许多支持人权人士的愤慨。居住在美国纽约的原中国人权组织负责人刘青说: “一个政府走到了采用流氓黑社会手段的时候,说明这个政府的信誉和能力在下降了。一个政府采用流氓手段的时候,人民当然不可能尊敬信任它了,而一个政府公然采取这种手段,也说明它是没有其它能力才会这么做的。”
除了政治上的阻力之外,经济上的困境,也是阻碍维权事业发展的一个难题。维权者往往因为维权,而在基本生活来源方面也受到当局的制裁。原北大教师焦国标因撰文提倡言论自由、批评中宣部而遭学校除名、广西律师杨在新因支持维权而被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政府的压力下解除合作关系、以及维权律师高智晟的律师事务所被勒令一年不准开业等等均是实例。被逼走出国门、现居加拿大的中国人权律师郭国汀说:
“中共当局是根本不讲规则的只要它盯上你它就会千方百计采取任何措施来找你任何小毛病然后玩命地整你。中共当局就是用这种方式---政治问题法律处理、法律问题政治化的方式处理。中国律师面临的最大困境我想最重要就是经济问题,这并不是说社会非要给他提供多大的保障,但起码要有一个保障,就是对他们比如说被停业,被当局强制判刑的时候应当对他们的家人在生活方面有一个基本保障,这样的话相信会有很多律师就会不怕了。”
另一方面,鉴于民间维权在中国并没有很多经验可以借鉴,对于维权之路该如何走,维权者之间产生分歧也在所难免。在维权律师高智晟发起维权绝食接力活动时,外界曾有就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以及维权是否应该介入政治这一问题提出异议。反对者认为,维权活动就应该是纯粹的维权权利,而维权者一旦涉入政治,就有可能使问题复杂化,难以达到维权的初衷;甚至还可能授人以柄,产生负面效果。赞成者则认为,维权与政治不可能被隔离。支持并参与高智晟绝食接力活动的郭国汀说:
“我的立场和观点非常明确: 坚决支持高智晟的接力绝食抗暴维权活动。它的意义不在于绝食本身,而在于采取这种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和当局不会冲突这么厉害不会让当局抓到把柄的这种方式,同时又能够让大众容易参与的这么一种运动。关键在于大量人参与,使人们持续的关注、持续的了解中国的现状和中共专制的危害,以及最近不断发生的各种血腥暴力或者罪恶的这些东西,就是说通过这种运动使民众持续觉醒,在唤醒他们的诚实的精神。它最大的意义就在这里。”
高智晟发起的维权接力绝食活动采取每周固定七人轮流绝食的形式后,郭国汀以作为七人之一,表达他的理念和对高智晟的支持。其它持这种赞成观点的还有法律工作者郭飞熊等人。他认为维权本身就是政治运动,说不是是一种掩饰。四川的维权人士黄琦就这一问题也表示: “凭心而论,维权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就是说很多事你不要把它泛政治化,比如一个村官的选举就只从这个角度来争取百姓,如果没有选上你不要马上就说是体制的问题,是其他那些人在装怪,是中国这个专制制度问题,一下上升到这种无限的高度说实话有时就会树敌面过多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如果要有利于事情的解决,那就要把涉及政治的范围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总结。”
,我觉得应该尊重每一个人的维权方式,尊重每一个群体他们自身奋斗的方式。每一个时间段有每一个时间段的方针和政策。”
目前,有关维权活动政治化问题的争论仍在继续。刘青认为,这一问题,可以留带历史作出评判: “我们这个法律是有不同层级的,有高级法甚至超出高级法的自然法。中国至少还有一部分法律是良法,但是对中间的恶法,象《劳教法》;象‘危害国家安全罪’;象对老百姓经常镇压的那些有关条款;还有国务院的一些法规,这些恶法我们应该坚决跟它斗争。所以我们所说的现有的法律框架应该说是由现有的部分良法---宪法中合理的部分---和我们所认为的代表正义的自然法合在一起的带有一定理想色彩的法律框架。”
另外,同样由维权绝食接力活动引发的另一个有关维权运动发展的争议就是,维权形式应该温和还是激进;维权是否应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郭飞熊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是
“我认为对于恶法肯定是不遵守的,不但不遵守还要批判。比如说《劳教法》是不需要经过正规的诉讼程序的;甚至被劳教的人不能请律师;请律师也毫无作用。就是说公安可以随心所欲地把一些看不顺眼的人投到劳教所里面去劳教,时间可以判到一到三年,而且可以延长一年。劳教人员放出来以后不听话可以再次劳教。所以这个《劳教法》是彻底不得人权的、非常丑恶的制度。如果按照前者的必须在中共法律框架下辩护的制度,那么你辩什么呢? 没什么好辩。另外一个例子,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也都是典型的恶法。如果按前者的必须在中共法律框架下辩护的制度下是很难辩没法辩的,即使《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法律是存在的,目前所有的民运人士的行为放在今天中共法律下都不够成犯罪,原因非常简单: 所有的民运人士或者所有的政治犯提出的都只是对中共政权的不满,而不是对中国国家政权不满,这两者的概念完全不同的。”
郭国汀也以中国政府的国家颠覆法规和劳教法规为例,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国内就有人就周国聪案件说:‘周国聪不是警察的枪打死的;是关在监狱里死的,不具有典型意义。’ 我告诉你,这个说法是非常非常错误的。为什么呢? 第一,在六四那个年代在监狱死的人并不比打死的人多,其二, 他本身是为‘六四’抓进去以后死的,其三,这个孩子是被抓进去以后拒绝写保证书、悔过书被活活打死的。这样一个十五岁的‘八九’英雄可以说是一个未来我们全中国的楷模,怎么能够把这样的人排除在外? 当时很多成年人三四十岁的人、甚至学问很高的人在进监狱之后是写了悔过书保证书出来的,而这个孩子为了坚持真理不写悔过书不写保证书最后被打死在里面,难道他和那些被枪打死的不是同样伟大、同样具有典型意义吗?”
除了在理论思路方面的争论之外,在一些具体案例上,维权者之间也有一些不同意见。近期较为外界熟知的是被外界称为中国首例政府对六四死难者作出赔偿的周国聪案例。曾向周国聪的亲属提供过长期帮助、并最终促成这一结果的四川天网网站负责人黄琦说: “全中国比周国聪家还穷的家庭上亿,这些家庭没有拿到七万块钱,而周国聪他们家庭拿到了,这是其一;其二,周国聪那上面明确写明是因为 ‘八九动乱’。而且当时最先政府商量的时候, 还有几位家属包括何德普的爱人、王升(音译)的爱人、杨子力(音译)的爱人我们四个一起去拜访了唐德英(音译)老人,唐德英(音译)老人当时就告诉了整个情况,非常清晰地明确了一点:是索赔, 赔偿他。赔偿文件签的时候是‘困难补助’,因为政府官员也明确说:如果你拿的是索赔,很多事儿就没有办法办,其他人都会群起而效仿。所以说这个完全是索赔成功,但是这是第一阶段的索赔成功,因为说‘困难补助’的话,全中国我所说的上亿人有困难为什么不补助他们? 所以说那个时候说的‘困难补助’是非常不科学也站不住脚的。”
另外,由于当局列名是以困难补助的形式,而且要求周国聪家属从此放弃法律诉讼,因此,这一补助是否可称为政府赔偿,其意义又有多大,维权者存在着争议。由六四难属组成的天安门母亲群体专门就此发表声明,在对周国聪家属深表同情和对天网网站黄琦等维权者致以敬意外,明确表示,困难补助与索赔成功是绝然不同的两回事;而政府要求难属从此放弃刑事和民事诉讼、使得一桩政治杀人案自然就此了结的结局令人深感遗憾。黄琦就此则表示: “‘效果是检验民间维权的最好标准’这个说法出来以后很多朋友不赞同,当然他们不赞同我也不勉强;我觉得他们考虑问题也有他们考虑问题的方法,因为说实话我不否定别人的观点,我觉得应该尊重每一个人的维权方式,尊重每一个群体他们自身奋斗的方式。每一个时间段有每一个时间段的方针和政策。”
周国聪案反映出中国维权之路在现阶段的多样性,而维权者之间就其结果所产生的争议和再思考,又促使着他们一步步走向成熟。黄琦说,
维权者在争论分歧中向对方表现出的理解宽容和尊重,也反映出他们自身的民主素养;而这一点对维权运动的进一步发展乃至中国公民社会的最终到来也有深远影响。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寇天力为您制作的四集特别报道的第三集,回顾中国维权运动的发展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