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批評“過激維權”


2005.09.08 00:00 ET

河南省的一個病人在醫治無效後死亡,死者家屬認爲屬於醫療過失,並且在醫院中設置靈堂。當地媒體刊登文章稱家屬行爲屬於過激維權。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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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在爲一位男士測量血壓。法新社照片

五十歲的鄭州市居民程和達,因發燒前往鄭州市飛馬集團職工醫院就醫,第二天在醫院中死亡。程和達的親屬認定醫院的救護措施不當,導致程和達去世,和醫院的醫護人員發生激烈的衝突。河南的媒體報道說,醫護人員把死者的病例撕碎,進一步刺激了死者親屬。他們在醫院中擺設了靈堂,定要起訴醫院和有關醫生。

河南日報在引述一名未透露姓名的法律專家的話說,如果家屬的過激行爲造成惡劣影響,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鄭州市君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師維,對當地媒體所謂“過激維權”的說法不以爲然。(錄音)

不過,師維律師也認爲,在這個案例中,死者家屬應該聘請律師,採取有理有節的行動,不應該影響到醫院的運作。(錄音)

最近幾年,中國醫療事故導致病人死亡的案件不斷髮生,病人及家屬和醫院的訴訟案件也很多。現居廣州市的維權通訊編輯楊銀波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在類似的訴訟當中,有專業知識的醫院居主動地位,而病人和家屬總是處於不利地位。(錄音)

實事上,這次發生在鄭州飛馬集團職工醫院的事件中,死者家屬也聘請了律師,並且由當天參加救治的醫護人員,根據回憶撰寫救治過程,以斷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楊銀波表示,病人大多數屬於弱勢羣體,面對中國令人懷疑的司法體制,很多隻能採取一些非常手段。(錄音)

楊銀波透露,他主持的維權通訊經常受到病人和家屬的投訴,絕大部分紛爭最後以病人家屬妥協告終。他表示,司法和有關行政部門的作爲不大,而醫院急於推卸責任,是類似事故激化的主要原因。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石山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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