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地被占,村民集体维权情况时有发生。星期三,该省莆田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土地维权活动代表黄维忠扰乱社会秩序,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黄维忠不服表示上诉。律师认为,判决结果显示,法院受到政府的操控。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
福建省莆田市地方政府从二零零三年五月开始,多次以城市建设的名义征用农民土地,涉及莆田延寿、溪白等十个村至少两千多亩土地、一万多村民的基本生存权益。在有关补偿安置过程中,由于当地官员涉嫌谋取私利引发村民强烈不满。村民代表黄维忠等人,试图通过行政和司法渠道解决问题不果。在举告无门的情况下,他们去年曾试图通过申请游行示威来引起有关部门和舆论的重视,但申请被拒绝。其后,黄维忠受六百七十六户村民委托上京告状,被福建公安在北京押回莆田,并指控他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经三月二十日一审后,法院于星期三早上宣布,黄维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黄维忠的哥哥黄维德星期三对本台表示,黄维忠不服,决定上诉。黄维德讲述了判决的经过:(录音)
由于城厢区法院一直到宣判前一天,也就是星期二的早上十点多才发出通知,黄维忠的律师---远在辽宁省的泰鼎律师事务所的陆光,未能及时到庭。陆光星期三接受本台访问表示:(录音)
陆光一审时为黄维忠作无罪辩护,莆田城厢区法院这次没有采纳他的意见,而是根据莆田区公安局侦查结果认为,黄维忠籍着莆田洋西村村民申请再审,以及去年八月四日向福州市公安局申请游行两事扰乱社会秩序。以辩护人身份星期三到庭的黄维德对本台表示:(录音)
黄维忠为了维护本人以及当地村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合法土地权益,多次上访、诉讼和申请游行,他因维权被判刑,家人也遭到株连。对于他的遭遇,呼吁密切关注黄维忠案的“公民维权网”表示最强烈的抗议。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