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未入人大审议仍受关注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国《物权法》草案虽然早在两会召开前就已确定不会被列入人大会议的审议议程, 但人大会议北京召开期间仍然是个热点问题。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作为中国的立法机关会议期间没有计划审议《物权法》已经不是新闻,但有关物权法要不要在此次人大会议上进行审议,以及中国要不要《物权法》的讨论却成了会议期间的热点话题之一。

北京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何兵教授以德国物权法立法过程为例表示,暂缓物权法草案表决是“明智之举”: (录音)

何兵教授认为,目前的物权法草案还存在不少瑕疵,例如考虑到公有物权和私有物权的不同特点,虽然目前的物权法草案表明两者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但如何使用不同的法律手段具体对公有物权进行保护却有不足之处。对此,北京律师孟宪生认为: (录音)

围绕《物权法》问题,争论的焦点是源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发表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指物权法背离了中国宪法的原则,是在鼓吹私有化,由此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乞丐的要饭棍和少数人的汽车、机器平等保护”,“普通居民的住房、危旧房和那些高级别墅一样保护”,贫富的鸿沟由此越来越大。对此,何兵教授不表赞同: (录音)

孟宪生律师认为,中国的立法程序越来越民主,对某项立法是否通过进行辩论是件好事。这就像有学者认为,立法机关不仅仅是一个表决机关,在现代民主制度下,它更应该是一个沟通民意、整合民意的机关。孟律师表示,尽管物权法此次人大会议未予表决,但好事多磨: (录音)

物权法的主要起草者、中国人大民法教授王利明在人大会议期间对媒体表示,民法法典编撰最大困难在于物权法的制定,而物权法是民法典的最核心部分。然而,何兵教授表示,物权法的草拟不应该由民法学家垄断,因为物权法也涉及经济法和公法等领域。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闻剑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