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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污染问题严重。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出,水污染事故的罚款将依照事故直接损失的比例计算,并不设置上限,以震慑违规企业。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中国新浪网星期一援引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的话说,中国水污染物排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保护面临“旧账未清完,又欠新账”的局面。全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水体污染相当严重。他说,目前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存在极大隐患。据最新调查数据,中国全国113个重点城市的222个饮用水地表水源的平均水质达标率仅为72%。不少地区的水源地呈缩减趋势,有的城市没有备用水源。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存在安全问题。旅居德国的中国环保活动人士王维洛先生,就中国的水污染问题说:
“说到污染,应该说中国几乎百分之百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都是被污染的。中国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农村地区饮用水的供应,因为城市里面多花一点钱,象松花江污染以后就用活性炭来过滤,增加成本就可以改善水质。”
中国官方新华社星期一也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跟踪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到,中国水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重点流域治理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相继发生特大水污染事件。
根据中国目前法规,对水污染事故处罚的最高限额是100万元。环保总局一位人士透露,这个额度远远达不到震慑责任企业的作用。国务院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出,污染处罚要根据直接损失的百分比计算。一般事故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按照20%计算,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按30%计算罚款,并报请责令关闭。旅居德国的中国环保活动人士王维洛,对中国有关治理水污染的法律草案表示:
“从字面上来看,中国在环境法方面绝对不在欧洲国家和美国的后面,但是这次最主要的一点是向中国老百姓征收水污染治理费建立一个法律依据,这是唯一的,最重要的, 就是说水污染也是老百姓造成的,所以排污要出钱。把所有污染的成本都要老百姓承担。所以这个法的制定老百姓绝对不是受益者。不但自己要付污水处理费还要替企业付污水处理费。从付出和得到来看并没有什么好处。”
草案还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各类单位,都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新华社的报道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加大了水污染违法成本,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以解决“守法成本较高、违法成本较低”的问题。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