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北省公路客运集团某公司最近因为有乘客投诉女乘务员肥胖、看着不舒服,而作出女乘务员体重超过60公斤就要下岗的规定。在上周的节目中,我们请在中国的一些普通市民和人士就此事发表了意见,今天我们将继续请一些妇女问题、法律和社会学方面的专家对此进行讨论。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的采访报道。
河北省公路客运集团某运输公司,最近作出有关招聘和解雇的新规定,并制定了乘务员上岗时身高和体重的标准,即:身高不得低于162厘米,不得高于168厘米,体重不能轻于45公斤,不得重于60公斤,超过60公斤就得下岗。据在北京的中国妇女报报道,这家公司是因为有乘客投诉某女乘务员长得虎背熊腰、看着碍眼,而作出这一规定的。在上次的节目中,北京中国妇女报高级编辑宋美娅谈到,这家运输公司的规定虽然有一定合理成分,但太过分就变成了对女性的歧视,特别又令人联想到不久前引起争论的女大学生受聘需要先检查是否怀孕、空姐要笑露8颗牙齿,以及招聘女工作人员要检查三围等。宋美娅接着说:
“很长时间以来对女性的形象要求都非常高,已经是在普通民众潜意识中衡量女性的一个硬杠杠的标准。这个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民或普通的一个人都会对女性的衡量标准,落在她的形象上面都会高于她的智慧或者她工作的技巧、技能等。这是潜移默化的很多民众都有的这种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有乘客投诉。这个乘客可能就觉得只有漂亮的人才能做服务员。只有苗条的、微笑得很好的、打扮得也很漂亮的这种人才能为我服务。”
宋美娅说,目前在中国,各类媒体包括电视有关美容的广告铺天盖地,象空气一样渗透到人们的毛孔中去,这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人们的行为:
“打开电视,晚上的时候,尤其是晚些时候,减肥呀、美容呀、皮肤呀、白呀,到处都是这些东西。认为只有漂亮的女的才是好的,而且把‘胖’与这个愚蠢和无能联系在一起。好像形成了这样一种公众的认识。我觉得媒体有很大的责任。 ”
美国麻省大学波士顿分院社会学副教授邓晓刚评论说,对河北省这家运输公司的规定,要更多地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
“人天生长得丑、身材不高,这不是我的过错。就不能凭这个剥夺她的工作权。引导公众去想人在权利上是平等的。个人可以希望是这样,那你可以选择别的公司。但是不应该从法律上歧视。”
邓晓刚教授表示,这样的情况在美国一般不会发生,否则会引起法律诉讼:
“比如说在麻省有一个人权协会,个人在公司里受到歧视,就可以上告,这个委员会就可以和政府的人来进行调查。不光是长得胖,还有残疾人,那你就剥夺了他们生存的权利。因为现在在中国你必须要有工作,那他们怎么养家户口?”
美国东密歇根大学法务学教授曹立群补充说,总的来说,没有看到哪些美国公司把高矮胖瘦作为雇人标准,公开地写进招聘条件中。即使一些特殊职业在招人时一定要有规定的话,也要考虑男性和女性不同的生理特点,曹立群教授以招聘女警察为例说:
“比如说我们有一个女同事,她大概有五尺六寸高,在女的当中算很高了,就是1米65左右。她在1972年申请进入警察部门的时候就被拒绝了,因为那个警察部门规定所有应聘的都要达到1米70。最后她就上诉,三年后她赢了。也就是说你不能有一个标准同时要求男的和女的。必须有一个国家的或者州里的公正的标准,一般来讲女的比男的要矮一些。”
谈到肥胖问题时曹教授说:“比如美国的一些人当上警察,二十年后太胖,美国的一般原则就是不能因为太胖就解雇掉。”
曹立群教授说,象河北省这家运输公司的招聘规定,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他接着说:
“中国的这种歧视是很明显的,比如像年龄歧视,空姐必须是1米7以上,二十岁以内。而美国都没有这种歧视。想的是要你的服务而不是要你的漂亮,你到美国空姐年龄大都很大,有黑人、白人、胖人、瘦人都有。当然,特别的这种没有,暗地的也许也有,比如有两个人,一个漂亮一点,她就可以,但前提是两个人的其他条件都是一样的。”
美国麻省大学波士顿分院社会学副教授邓晓刚说,不久前,有网站以“下辈子你还愿意不愿意作中国人”为题,开展民意调查。邓晓刚教授说,如果按照自然推论,这一辈子是中国人,当然下一辈子还要作中国人,但有些人则选择不愿再当中国人。邓晓刚教授认为,这说明,正因为中国存在着腐败和这类不公正的现象,使有些人产生了对作中国人的失望。邓晓刚教授希望,类似这家运输公司这样的招聘歧视不应当再发生,他说,社会要起到保护弱者的作用,不应凭着个人的喜好来决定人的命运。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含青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