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強律師談看守所會見嚴正學 朱春柳籲請幫助
2007.01.18 00: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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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8日被拘捕、後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逮捕的維權人士、畫家嚴正學先生1月16日首次獲准會見了他的辯護律師。嚴正學的辯護律師李建強先生接受本臺記者張敏的採訪,談會見經過及嚴正學案相關情況,以下是記者張敏所作的採訪報道:
記者先請問李建強律師會見嚴正學確切的時間和地點。李律師說:“1月16日下午三點到四點。”
問:“一個小時時間?”
答:“不太到(一小時)。地點是台州市路橋區看守所。”
嚴正學先生原是北京市圓明園藝術家村,又叫畫家村村長。1993年以來,嚴正學提起近百次“民告官”行政訴訟。1994年,在他擔任浙江省椒江市人大代表期間,他被投入監獄,後被勞動教養兩年。去年夏天,嚴正學發表了《來自浙東農村組建農會的考察報告》。
嚴正學這次被拘捕後,他聘請律師的申請一直沒有得到當局有關方面的批准,直到本月上旬,案件移交台州市檢察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才批准他聘請律師。
李建強律師談嚴正學案目前的情況和這次會見。他說:“他這個案子有點特殊性,政府已經把它列入國家機密,起訴意見書上就標着‘機密’二字。檢察院可能是要下一個禮拜左右就提起訴訟,提起公訴,他的罪名是(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
我看他非常憔悴,他的精神壓力很大。他對這個‘顛覆國家政權罪’,是萬萬沒有想到的。
問:“這次您和嚴正學會面當時是什麼樣的環境?根據現在的法律階段,應該是什麼樣環境下會見?”
答:“直接在一個會見室會見,中間只是隔着一個鐵柵欄,我們可以握手、可以說話。”
問:“當時你們見面,有警察在場嗎?”
答:“沒有沒有。”
問:“會見的方式和環境符合法律規定,是嗎?”
答:“對。”
問:“嚴正學的狀態,他的身體和精神情況怎麼樣?”
答:“我看他非常憔悴,他的精神壓力很大。他對這個‘顛覆國家政權罪’,是萬萬沒有想到的。”
問:“如果按照這樣一個罪名量刑,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答:“刑法第105條第一款,還有刑法第106條從重處罰的條文,這個罪名就可能判十年以上。”
問:“嚴正學怎麼看對他的指控?”
答:“起訴意見書指控的那些‘事實’,他是否認的。”
問:“他在整個偵察階段有沒有受到過體罰,或者暴力侵害?”
答:“這個沒有。我問過他。”
問:“您估計這個案件什麼時候開庭?”
答:“有可能在2月上旬或中旬開庭。春節前判下來的可能性比較大。”
問:“您作爲辯護律師,可不可以請您談談您的看法和下一步想要做的?”
答:“嚴正學是我們獨立中文筆會的會員,我作爲獨立中文筆會的法律顧問、辯護律師,對嚴正學提供辯護是我們的職責。
嚴正學是一個很有良知、正義感、社會責任心的藝術家。他今年六十二歲了,如果起訴被判重刑的話,這對筆會是個很大的損失,對他個人也是很大的不幸,對國家的司法形象也是一個損害。所以,我們要盡最大努力爲他作辯護,爭取相對好一點的結果。
同時我們也相信嚴正學先生沒有、也不是要顛覆國家政權這樣的一個人,他不是,他沒有這樣的想法。他是個很純粹的作家和藝術家。
政府對他的指控,我們認爲從法理上講,是說不過去的。”
在律師與嚴正學會面之後,我採訪了現在在臺州家中的、嚴正學的太太朱春柳。朱春柳說:“現在檢察院能讓我請律師,能讓他見(律師)面,我就比原來放心點。”
談到嚴正學涉嫌的罪名,朱春柳認爲:“我覺得他這個罪名太重。這個罪名根據刑法應該是‘組織、策劃、實施’的 ,對他來說這個罪名應該不成立。”
問:“您現在是什麼樣的心情?”
答:“他年紀這麼大了,如果按照這個罪名判的話,我想可能很重吧。實際上他沒有犯這個罪。我想是不會。他不過是‘民告官’、反腐敗,應該說他是幫助這個國家向好的方向發展,他不會顛覆這個國家的。我就想外界能幫幫他,讓他早點出來吧!”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張敏的採訪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