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見嚴正學說案有重大隱情嚴將以死抗爭


2007.02.05 00: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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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臺消息,2月5日下午,嚴正學先生委託的李建強律師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看守所會見了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的維權畫家嚴正學先生。律師在會見後說,嚴正學案有重大冤情和隱情,如果蒙冤被重判,嚴正學將以死抗爭,律師將不惜一切代價披露真相。 以下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張敏的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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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嚴正學(博訊)

2月2日,李建強律師向當局有關方面覈實確認,嚴正學早在一個多星期前已經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起訴。2月4日,李建強律師趕往台州,2月5日,在看守所會見了嚴正學。

會見後,李建強律師接受我的採訪,談會見經過以及關於嚴正學案的最新情況。

他說:“我是昨天傍晚到的台州。今天上午去法院,(嚴案)法官突然不辭而別,找不着了。我們又去檢察院,遞交了一份申請調查這個案件涉案證人的申請書。下午我問檢察官,檢察官說,你這申請我們會向領導請示一下再告訴你。然後我又去了法院,法官還是不在。庭長說這個法官出差了,開會去了。我說‘什麼時候回來?明天能不能?’答‘明天也不知道’。我就覺得很奇怪,怎麼會不知道呢?

因爲沒見到法官,沒看到材料,把原來的計劃就給打亂了。本來我安排今天看卷、看材料以後,今天在賓館裏整理好辯護詞。因爲馬上就要開庭了嘛!”

問:“開庭時間您知道了嗎?”

答:“不知道。今天下午就去了看守所,好長時間就見不上嚴正學。理由是‘正在跟領導彙報’,等了接近一個小時。”

問:“後來見面是在什麼時間?”

答:“下午四點到五點這個時間,我們會見嚴正學。”

問:“您說‘我們’,當時還有誰?”

答:“我請了另外一個律師是當地的。”

問:“您講講會見經過?”

答:“大約下午四點的時候,看守所的警官告訴我‘市局的人過來了’,一個隊長跟我談了一下,意思是說‘你上次(1月16日第一次)會見以後,嚴正學的情緒非常不穩定,我們這次很擔心,所以就過來了,陪同你’。我也就同意了,我們一塊兒見到了嚴正學。”

問:“按法律規定,正式起訴之後會見,應該警方不在場,這次您爲什麼就同意了呢?”。

答:“這次因爲我在沒有看到卷宗材料的情況下會見他,我覺得不太重要,‘你在眼前就在眼前吧’,因爲我還要再會見一次。

沒想到有一個意外的成果,就是嚴正學把這個事實說出來了。上一次他倒沒說,這次他說出來了,並且警察一點都沒反駁。”

問:“嚴正學主要說出什麼了?”

答:“關於嚴正學被指控的‘基礎事實’、‘重要事實’就是說嚴正學參加了一個‘敵對組織’,這個‘事實’絕對不成立。當着警察的面,嚴正學說,那也是你們讓我去,做什麼做什麼。。。嚴正學這個案子有重大冤情、重大隱情,根據他目前掌握的資料,嚴正學根本不構成犯罪。如果將他這個六十多歲的老人,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的話,不僅嚴正學會以死抗爭,律師也會不惜一切代價,披露這個真相,將把全部內幕揭露出來。

目前不打算披露全部真相,因爲雖然律師拿到起訴書,不是機密文件,嚴先生對內幕的陳述也不能算作是機密,但是這個案子目前還不適合把所有真相說出來。 這個案子只有內幕,根本就沒有祕密。

我問了他幾個問題,嚴正學認爲,所有的事實都不成立,‘證據’都不是真實的證據。有的‘證據’是另有原因的;有的‘證據’是設的圈套,蓄意陷害。有充分依據相信,嚴正學所說的話都是真實的。”

問:“你們之間還談了些什麼呢?”

答:“我讓嚴先生保持一個良好的心態,相信法律,相信正義一定會取得最後的勝利。他對這個案件現在也有了信心。”

問:“下一步您還打算做什麼?”

答:“我明天上午還要去法院,把法院的材料拿到,然後我要去杭州調查有關證人,還要等着看看他們允不允許我去美國,不允許的話,我就讓他檢察官、法官自己去美國,他要不去的話,我就在法庭上說‘你們的程序違法,所有的證據都無效,因爲得不到法律程序上的認證’。我會堅決作無罪辯護。”

問:“爲什麼談到‘去美國’呢?”

答:“因爲一些關鍵證人都在美國。法官明天有可能見不到,檢察官肯定會見到。如果法官見不到的話,我就會暫時到杭州,一直等到法官回來,拿到我應該拿到的文件,纔會離開浙江。”

嚴正學先生的太太朱春柳當天在浙江台州家中也接受了我的採訪。

她說:“今天,我跟嚴正學的哥哥一起到法院去,剛好碰見李建強律師,但是我們三個人都沒見到法官,說他出去什麼時候回來都不知道,到下午也沒有這個人。以後李建強律師又去見嚴正學了。”

問:“您從律師那兒得到些什麼關於嚴正學先生的情況?”

答:“他說好像比上次精神狀態好一點,他說罪名不成立,他要爲他作無罪辯護。”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張敏的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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