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强调依法执政
2005.01.05 00:00 ET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在最新出版的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上刊登文章,强调要切实做到依法执政而不是以党代政。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肖扬在文章中表示,执政的共产党必须崇尚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要正确处理党和国家的关系,党领导立法和司法,而不是代替立法和司法的职能。肖扬认为,党要总揽全局,而不是包揽一切,党的领导和执政应当始终处于领导地位,而不是在具体实践中降低这一地位。
肖扬在文章中还强调,共产党应该通过贯彻路线方针,以及党员直接执掌政权的形式,取得党的领导和执政效果,而不是以党代替行政和司法。
在美国执业的律师叶宁认为,肖扬的这些提法,对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状况,有积极的意义,(录音)
叶宁表示,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居于中国法律之上,破坏了中国的法律制度。所以肖扬的提法,应该说是有进步意义的。
另一名在美国执业的律师刘俊国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肖扬强调党应该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而不是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提法,虽然确实有积极的意义,但以目前中国的现状,似乎无法真正实行,(录音)
北京律师高智晟最近向全国人大发出一封公开信,详细描述了他在为中国法轮功学员作法律辩护和申诉过程中所遭遇的困难。刘俊国以此为例指出,中国司法系统在对待法轮功问题的时候,并不是以法律为依据,而是以共产党和政府的政策为依据,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以党代政,以党代法的典型例子,(录音)
叶宁则表示,极权制度下的司法体系,是治国工具而不是治国依据,统治者自身是否也被置于法律之下,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程度的标志。他指出,中国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是否能够真正贯彻执行,对法轮功案件的处理确实是一个重要的观察指标。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
2005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