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千多新聞從業人員呼籲改判喻華峯和李民英無罪
2005.06.29 00:00 ET

中國兩千多名新聞從業人員聯名寫信給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呼籲改判原《南方都市報》負責人喻華峯和李民英無罪。喻華峯因爲貪污罪和行賄罪被判8年監禁,李民英因爲受賄罪被判6年。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申華的採訪報道。
在聯名信上簽名的總共有兩千三百多人,他們是《南方都市報》、《新京報》、《第一財經日報 》、《新聞晚報》、《上海青年報》、新浪網和搜狐網的部分員工,是喻華峯和李民英原來的同事。信上說 : “ 我們堅信南都案是冤案!喻華峯和李民英是無罪的!”
喻華峯原是《南方都市報》付主編兼總經理,李民英原是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社委會委員,曾任《南方都市報》主編。他們在2003年12月被拘押,後被正式逮捕。喻華峯在一審時被控貪污罪和行賄罪,並被判12年監禁;李民英被控受賄97萬元,被判11年。但是在二審時,二人分別被減刑至8年和6年。喻華峯目前正在上訴。
喻華峯的妻子向麗告訴美聯社說,這封聯名信的起因是,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廣東高級人民法院應該在5月12號之前對喻華峯的申訴作出決定,但是該法院沒有任何反應,所以才激起喻華峯和李民英原來的同事聯名寫信。
深圳的獨立時事觀察人士趙達功對有這麼多人站出來伸張正義感到高興: (錄音)
國際筆會下屬的獨立中文作家筆會專門負責獄中作家救援工作的張鈺分析說,兩千多人簽名呼籲釋放喻華峯和李民英,說明人們已經感到中國媒體所處的惡劣環境已經影響到每個媒體人: (錄音)

這封聯名信還說,自從南都案發生以來,全國的法律專家根據判決書公開的材料,分別撰述了50多篇駁斥一審、二審判決的剖析文章,均認爲喻華峯、李民英的貪污、受賄罪名根本不成立。趙達功也持同樣看法: (錄音)
與喻華峯和李民英同時被捕的還有原《南方都市報》總編輯程益中。逮捕他的事實和罪名也和喻華峯相同。但是,去年8月份,廣州市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爲由,決定不起訴,釋放了程益中。張鈺認爲,既然同案的程益中無罪,喻華峯也應該無罪: (錄音)
雖然廣州當局是以經濟罪名起訴喻華峯和李民英,但是外界普遍認爲,這與《南方都市報》一向大膽敢言的辦報風格有關。大學生孫志剛被公安活活打死的事情是《南方都市報》率先報道;廣東發現首例薩斯疑似病例也是《南方都市報》沒經批准報道出來。廣東省三名退休的老領導任仲夷、吳南生和林若曾經給現任省委書記張德江寫信,呼籲傾聽民意,妥善處理南都案。張鈺也認爲,這次兩千多人聯署,能夠起到一些作用: (錄音)
自由亞洲電臺申華採訪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