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對播音員主持人語言規範的要求


2005.09.15 00:00 ET

中國廣電總局最近下發《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自律公約》。全國37家電臺、電視臺近200名播音員和主持人簽署了這個《公約》。《公約》要求:播音員和主持人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話,不模仿港臺腔及其表達方式,不模仿地域音及其表達方式,不使用對規範語言有損害的口音、語調、粗俗語言、俚語、行話,不在普通話中夾雜不必要的外語。《自律公約》還對播音員和主持人的着裝等事項提出要求。

《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自律公約》對語言規範的要求合理嗎?電子雜誌《大參考》主編李洪寬和美國約克學院教授周澤浩圍繞這些問題作了一場討論。本臺記者楊家岱主持了他們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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