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出台新政策允许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

中国国资委即将推出新政策,通过奖励企业股票等方式,允许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成为所负责的国有企业的股东。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星期五透露,国资委将抓紧拟定和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中长期激励办法,引入股票期权等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激励方式。

中国官方的新华网的消息说,这是中国首次从政策面明确提出对国资委监管的169家中央企业的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在新的政策出台后,中国国有企业的老总们有望成为自己所经营的企业的股东。

今年4月,中国国资委和财政部曾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严禁大型国企的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新华网的报道说,国资委负责人表示,当时股权分置改革还未开始,所以不允许“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而《公司法》的修订和国资委规范管理层“增量持股”的通知的出台,是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法律基础和政策前提。

对此,旅居美国的中国经济学家何清莲表示,(录音)

报道说,中国国企老总薪酬的确定一直缺少合理的标准,有些老总管理上百亿资产的企业,年薪只有几十万,并且与企业效益无关。国资委成立后,2003年底和2004年6月分别出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暂时办法,将管理层的绩效薪金和企业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挂钩,初步规范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

何清莲对此评论说,(录音)

加拿大拉瓦尔大学国际商业教授苏展认为,中国国营企业的股权改革是必然的,(录音)

苏展指出,在允许国企老总持股的同时,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录音)

谈到如何预防中国国企改制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何清莲表示,(录音)

据中国国资委公布的消息,对国企老总的股权激励将在国外上市的公司率先实行,其次是国内上市公司,然后是其他中央企业。首选的企业应该是“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