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违规强行拆迁最高罚款五十万


2005.03.17 00:00 ET

北京市政府将出台新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规范拆迁和征收土地的行为,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违反规定,野蛮拆迁者最高可处以五十万人民币罚款。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北京市有关房屋拆迁的管理条例将在年内出台。新华社报道说,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已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该条例的详细条款,以征集民众的意见。这个全名为“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草案规定,如果拆迁人违反规定,在未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擅自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将由区县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城建委员会的官员解释说,条例中“集体土地房屋”特指农村地区。(录音)

北京律师倪玉兰,在为拆迁户打官司,搜集证据的时候被北京公安警察拘禁十个月。她在被监禁期间被被打致残。倪玉兰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北京市今年急剧扩展,导致农村地区土地房屋纠纷增加。(录音)

倪玉兰表示,被拆迁土地房屋的农村居民,比城市居民到政府部门投诉更难。(录音)

北京市新近公布的拆迁条例草案规定,所有对拆迁方案不认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行政部门申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甚至可以对行政部门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倪玉兰女士表示,她从来没有看到任何拆迁方败诉的案例,法院在审判中明显偏帮行政当局和房地产公司。 (录音)

倪玉兰表示,北京市的房地产公司无一例外的都有中央和北京市官方的强硬背景,有些甚至直接就是中国高层领导人的家人、子女所经办的企业。这些企业财力雄厚,但不愿意以正常市场价格对被拆迁户进行赔偿,而法院也不会依法裁审。所以倪玉兰认为,北京政府部门出台的新条例,对普通被拆迁户来说并不会有什么帮助。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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