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制度的利弊之争 (三)


2007.07.17 00: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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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领导人提出了解决民生问题,总理温家宝并在两会期间表示,解决民生问题首先要着眼于困难群体。困难群体生活的改善关系到中国政府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困难群体生活的改善又与中国政府提出的最低工资制度密切相关。不过,这一最低工资制度虽然从整体上看,是为了维护依靠工资维生的最底层民众的权益,但其出发点、实施过程以及效果等却也引发着不同的争议。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寇天力为您制作的六集特别报道《最低工资制度的利弊之争》的第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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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一位工人在北京一座新建高层商业建筑做清洁(法新社)

在有关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争议中,持反对观点的经济学者首先认为,这一制度实际上不但不能达到帮助社会中最需要帮助的人的初衷,反而会引发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对社会就业率的影响,因为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在同等薪酬水平下,雇主往往偏向于雇佣技能高的工人,从而容易导致技能低下或经验不丰富者的失业。不过,这一观点并不被最低工资制度的支持者们所接受。中国旅美社会经济学者何清涟女士首先认为,虽然近年来中国GDP增加,总体就业者数量也增多了,但工资并没有跟上,大家仍都是穷,对底层民众也没什么好处;其次,依照中国现有的国情,最低工资不会造成低技术性劳动力的失业:

“我觉得不会(造成低技术劳动力失业),因为企业雇人是有标准的。首先第一条,有技术的工种它要求的就是技工,而不是普通的工人;另外一种在装配线上、流水线上干活的那些技术含量不高的工种,它需要的只是他的体力,还有年龄和其它一些因素,那么这种人中国到处都是,召进来培训个把星期就足够了。所以,这种情况下,就算召进来一个普通的职工,(也不管用),比如说印刷吧,你要召一个配色、调色的技工,就算你召进一个人来,你培训三个月、半年也不管用。所以,它是有一定技术标准的,它不会把两种标准混淆起来。所以我觉得这种担心大可不必要。”

专注于研究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学者、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也对最低工资与就业率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社会就业人数与就业结构与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相联系:

“社会需要多少人就业、而且就业机构是怎样的,它是由经济的发展水平等各方面来决定的,并不是说设定了最低工资水平,它就会造成很多人失业。也就是说,如果社会的各个方面它需要这样的一些劳动者,不管你设立怎样的一个工资水平,那么生产发展它就是需要这样的一些劳动者,比如说,各个国家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人数,它基本上有一个比较固定的比例。比如说发达国家,第一产业的人只有百分之三、百分之五,第二产业的人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第三产业的人有百分之六十到七十。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那就很有可能在比如第三产业中(有所变化),(但)就业的人总是在这样的一个大致的比例,不会因为设立最低工资制度,很多人就不能够到第三产业就业,或者说就不能到第二产业就业。一般来说,不是这样的一个状况。”

我觉得不会(造成低技术劳动力失业),因为企业雇人是有标准的。

另一方面,与劳动者就业相关的问题还有,实施和提高最低工资,将意味着雇主的人工费用将增加,营运成本提高,传统的反对最低工资制度的观点认为,这种情况会使得企业主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并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对此,美国迈阿密大学管理系陆亚东教授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说:

“最低工资制度其实远远超出企业管理的范畴。仅仅从狭义的企业管理角度来讲,它有利有弊。比如从它的弊来讲,它相对地会提高劳力的成本,整个的生产成本会增加;但是从它的利的一方面来讲,提高最低工资有利于一定程度上提高他们的生产力和积极性。另外一方面就是说,人力资本啊,如果管理得好,它确实是个很好的资本,而不是一个负担;所以,对中国的劳动型密集型产品来说,可能最低工资相对来说对他们的企业影响要大一点,对那些非劳动型密集型产品来说,其实最低工资涨一点对他们整个的生产成本结构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结合中国的情况,陆亚东教授认为,即使最低工资使得企业的人工费用有所上升,也不会使得企业选择关门或将企业迁移,从而造成员工们的失业:

“其实这是一个计算的问题。若要讲计算的问题,除非是一些比如搞塑料制品玩具这些非常非常劳动型密集型的产品,也就是说,它如果人工的成本在整个总成本中占了百分之五十以上,尤其是乡镇企业的,这些企业如果施行最低工资,对他们的影响稍微大一些,但是不至于达到关门的程度。对于非劳动型密集型产品,比方说人力资本,特别是劳动型密集型的资本工资在整个总成本当中占了百分之十五以下,那这个影响就非常少。另外一个就是说,最低工资其实也是对企业管理的一种推动力,也就是说,他们应该来分析一下它的生产力结构的要素,从这些要素当中多提高一些技术的成分,多提高一些过程程序的改进,而减少对劳动力的过分依赖。”

社会需要多少人就业、而且就业机构是怎样的,它是由经济的发展水平等各方面来决定的,并不是说设定了最低工资水平,它就会造成很多人失业。

何清涟女士在这一问题上也有同感。她以当今外国在华企业的情况为例分析说:

“其实这个提高外资进入中国的门槛,中国政府已经采用了一系列政策。比如“两税合一”,取消外资优惠,还有就是从中国国内出来的华人改变国籍以后再回去投资的这些人,现在也不再享受外资待遇。还有出口退税政策现在也改了。所以在这个情况下呢,中国政府其实已经把这些问题前前后后想到了,已经出台三大类引进外资的政策。所以这个劳动工资最低标准真的是其中很小很小的一个(因素),对整体的影响,是所有的政策中间的最小最小的一条政策,根本就不足以使外资作出撤出中国的决定。外资过去多少年,平均每年在中国只交百分之十二的税,国内企业平均要交百分之二十五到二十八的税;两税合一以后,就等于外资要交到百分之二十五,要(比以前)多交百分之十三,这一块是比那些加给劳动者的福利和工资大得多的数。”

在有关最低工资制度是否会造成低技能工人失业的问题上,支持者与反对者看法迥异。不过,双方就这一制度对社会整体就业率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方面,看法又有相近之处。在就业率方面,对最低工资制度持反对意见的经济学者、美国传统基金会高级分析师詹姆斯谢克以美国为例说,由于最低工资所涉及到的人的比例在全社会中不大,所以,所以整个社会的总体就业率也不会有大的改变。他说:

“总的失业率不会受到大的影响。正如我们所说的,整个社会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赚取最低工资,以至于影响几乎不会表现出来。而你能看到的是,某个群体的就业率有所变化,比如十多岁的青少年打工者或受教育水平较低的人士,或没有工作经验者。想想看,他们有多大可能能得到份工作。若把最低工资提高10%,那么他们只有2-3%会失去工作,(而全国90%以上的人都不是拿最低工资者,)所以,整体上的就业水平不会有大影响。”

对整体就业率的这种不明显的影响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也有体现。谢克说:

“最低工资在美国只影响到相对很少一部分工人,目前全美只有约1%的人领取最低工资。因此,即使提高最低工资,正如过去所做过的,也不会对经济有什么显著影响,毕竟,它只涉及极少数人。”

陆亚东教授认为,总体就业率所受的影响取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范围以及公平性:

“这就取决于这个法在多大程度范围之内、在多大的力度之内进行推行。如果说一部分企业实行,一部分地区实行,一部分行业实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种压力就大了,因为那些实行的企业就反而处于劣势了,没有竞争优势而变成了竞争的劣势,因为那些不实行的企业可以占有它的优势,所以这就取决于一定要在全国范围之内,而且要公平,在大范围之内、在同一个程度上、同一个起点上进行推行。如果你是分地区、分部门,甚至是分企业来推行,那么这个法就没有达到它预想的效果。”

目前,中国政府提出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虽然是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但各省市的发展水平又存在差异,各地划定的具体标准也不统一,其公平性当然也容易受到质疑。除此之外,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设立还涉及到劳动力的价值、市场供需以及政府在经济中的角色等问题。在这些问题上,反对者与支持者也存在许多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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