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制度的利弊之爭 (三)
2007.07.17 00: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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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領導人提出瞭解決民生問題,總理溫家寶並在兩會期間表示,解決民生問題首先要着眼於困難羣體。困難羣體生活的改善關係到中國政府政權的鞏固和社會的穩定。困難羣體生活的改善又與中國政府提出的最低工資制度密切相關。不過,這一最低工資制度雖然從整體上看,是爲了維護依靠工資維生的最底層民衆的權益,但其出發點、實施過程以及效果等卻也引發着不同的爭議。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寇天力爲您製作的六集特別報道《最低工資制度的利弊之爭》的第三集。

在有關最低工資標準制度的爭議中,持反對觀點的經濟學者首先認爲,這一制度實際上不但不能達到幫助社會中最需要幫助的人的初衷,反而會引發諸多經濟和社會問題;而這些問題中,首當其衝的就是對社會就業率的影響,因爲在市場競爭的環境中,在同等薪酬水平下,僱主往往偏向於僱傭技能高的工人,從而容易導致技能低下或經驗不豐富者的失業。不過,這一觀點並不被最低工資制度的支持者們所接受。中國旅美社會經濟學者何清漣女士首先認爲,雖然近年來中國GDP增加,總體就業者數量也增多了,但工資並沒有跟上,大家仍都是窮,對底層民衆也沒什麼好處;其次,依照中國現有的國情,最低工資不會造成低技術性勞動力的失業:
“我覺得不會(造成低技術勞動力失業),因爲企業僱人是有標準的。首先第一條,有技術的工種它要求的就是技工,而不是普通的工人;另外一種在裝配線上、流水線上幹活的那些技術含量不高的工種,它需要的只是他的體力,還有年齡和其它一些因素,那麼這種人中國到處都是,召進來培訓個把星期就足夠了。所以,這種情況下,就算召進來一個普通的職工,(也不管用),比如說印刷吧,你要召一個配色、調色的技工,就算你召進一個人來,你培訓三個月、半年也不管用。所以,它是有一定技術標準的,它不會把兩種標準混淆起來。所以我覺得這種擔心大可不必要。”
專注於研究中國經濟和社會的學者、北京理工大學胡星斗教授也對最低工資與就業率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他認爲,社會就業人數與就業結構與社會的經濟發展水平等多種因素相聯繫:
“社會需要多少人就業、而且就業機構是怎樣的,它是由經濟的發展水平等各方面來決定的,並不是說設定了最低工資水平,它就會造成很多人失業。也就是說,如果社會的各個方面它需要這樣的一些勞動者,不管你設立怎樣的一個工資水平,那麼生產發展它就是需要這樣的一些勞動者,比如說,各個國家從事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人數,它基本上有一個比較固定的比例。比如說發達國家,第一產業的人只有百分之三、百分之五,第二產業的人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第三產業的人有百分之六十到七十。隨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那就很有可能在比如第三產業中(有所變化),(但)就業的人總是在這樣的一個大致的比例,不會因爲設立最低工資制度,很多人就不能夠到第三產業就業,或者說就不能到第二產業就業。一般來說,不是這樣的一個狀況。”
我覺得不會(造成低技術勞動力失業),因爲企業僱人是有標準的。
另一方面,與勞動者就業相關的問題還有,實施和提高最低工資,將意味着僱主的人工費用將增加,營運成本提高,傳統的反對最低工資制度的觀點認爲,這種情況會使得企業主的積極性受到影響,並使他們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對此,美國邁阿密大學管理系陸亞東教授從管理學的角度分析說:
“最低工資制度其實遠遠超出企業管理的範疇。僅僅從狹義的企業管理角度來講,它有利有弊。比如從它的弊來講,它相對地會提高勞力的成本,整個的生產成本會增加;但是從它的利的一方面來講,提高最低工資有利於一定程度上提高他們的生產力和積極性。另外一方面就是說,人力資本啊,如果管理得好,它確實是個很好的資本,而不是一個負擔;所以,對中國的勞動型密集型產品來說,可能最低工資相對來說對他們的企業影響要大一點,對那些非勞動型密集型產品來說,其實最低工資漲一點對他們整個的生產成本結構其實並沒有多大的影響。”
結合中國的情況,陸亞東教授認爲,即使最低工資使得企業的人工費用有所上升,也不會使得企業選擇關門或將企業遷移,從而造成員工們的失業:
“其實這是一個計算的問題。若要講計算的問題,除非是一些比如搞塑料製品玩具這些非常非常勞動型密集型的產品,也就是說,它如果人工的成本在整個總成本中佔了百分之五十以上,尤其是鄉鎮企業的,這些企業如果施行最低工資,對他們的影響稍微大一些,但是不至於達到關門的程度。對於非勞動型密集型產品,比方說人力資本,特別是勞動型密集型的資本工資在整個總成本當中佔了百分之十五以下,那這個影響就非常少。另外一個就是說,最低工資其實也是對企業管理的一種推動力,也就是說,他們應該來分析一下它的生產力結構的要素,從這些要素當中多提高一些技術的成分,多提高一些過程程序的改進,而減少對勞動力的過分依賴。”
社會需要多少人就業、而且就業機構是怎樣的,它是由經濟的發展水平等各方面來決定的,並不是說設定了最低工資水平,它就會造成很多人失業。
何清漣女士在這一問題上也有同感。她以當今外國在華企業的情況爲例分析說:
“其實這個提高外資進入中國的門檻,中國政府已經採用了一系列政策。比如“兩稅合一”,取消外資優惠,還有就是從中國國內出來的華人改變國籍以後再回去投資的這些人,現在也不再享受外資待遇。還有出口退稅政策現在也改了。所以在這個情況下呢,中國政府其實已經把這些問題前前後後想到了,已經出臺三大類引進外資的政策。所以這個勞動工資最低標準真的是其中很小很小的一個(因素),對整體的影響,是所有的政策中間的最小最小的一條政策,根本就不足以使外資作出撤出中國的決定。外資過去多少年,平均每年在中國只交百分之十二的稅,國內企業平均要交百分之二十五到二十八的稅;兩稅合一以後,就等於外資要交到百分之二十五,要(比以前)多交百分之十三,這一塊是比那些加給勞動者的福利和工資大得多的數。”
在有關最低工資制度是否會造成低技能工人失業的問題上,支持者與反對者看法迥異。不過,雙方就這一制度對社會整體就業率以及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方面,看法又有相近之處。在就業率方面,對最低工資制度持反對意見的經濟學者、美國傳統基金會高級分析師詹姆斯謝克以美國爲例說,由於最低工資所涉及到的人的比例在全社會中不大,所以,所以整個社會的總體就業率也不會有大的改變。他說:
“總的失業率不會受到大的影響。正如我們所說的,整個社會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賺取最低工資,以至於影響幾乎不會表現出來。而你能看到的是,某個羣體的就業率有所變化,比如十多歲的青少年打工者或受教育水平較低的人士,或沒有工作經驗者。想想看,他們有多大可能能得到份工作。若把最低工資提高10%,那麼他們只有2-3%會失去工作,(而全國90%以上的人都不是拿最低工資者,)所以,整體上的就業水平不會有大影響。”
對整體就業率的這種不明顯的影響在社會經濟發展方面也有體現。謝克說:
“最低工資在美國隻影響到相對很少一部分工人,目前全美只有約1%的人領取最低工資。因此,即使提高最低工資,正如過去所做過的,也不會對經濟有什麼顯著影響,畢竟,它只涉及極少數人。”
陸亞東教授認爲,總體就業率所受的影響取決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實施範圍以及公平性:
“這就取決於這個法在多大程度範圍之內、在多大的力度之內進行推行。如果說一部分企業實行,一部分地區實行,一部分行業實行,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的話,那麼這種壓力就大了,因爲那些實行的企業就反而處於劣勢了,沒有競爭優勢而變成了競爭的劣勢,因爲那些不實行的企業可以佔有它的優勢,所以這就取決於一定要在全國範圍之內,而且要公平,在大範圍之內、在同一個程度上、同一個起點上進行推行。如果你是分地區、分部門,甚至是分企業來推行,那麼這個法就沒有達到它預想的效果。”
目前,中國政府提出的最低工資標準制度雖然是在全國範圍內施行,但各省市的發展水平又存在差異,各地劃定的具體標準也不統一,其公平性當然也容易受到質疑。除此之外,最低工資標準制度的設立還涉及到勞動力的價值、市場供需以及政府在經濟中的角色等問題。在這些問題上,反對者與支持者也存在許多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