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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星期三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草案)》。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就此所作的采访报道。

中国官方的新浪网星期三报道,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根据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今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重点保障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属地管理,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报道说,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三农工作的加强,中国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力度也不断加强。近几年,部分地区从实际出发,进行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经验。目前,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条件基本具备。旅居美国的中国时事评论人士,独立撰稿人刘晓竹先生,就中国政府今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计划表示:
“我觉得应该建立,但是从现在的这个情况来看没有办法实现,一是财力上根本就不够,因为人口太多,农业人口的基数太大,根本没有办法,什么样的国家都拿不出这样的财力;第二是体制上的不足,所有的政策或者法规实际上都没有土政策大,都没有地方官员的实权大,所以这种权大于法的情况在各地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些钱和好处都‘神通’到地方官员的腰包里了。所以中央出政策,弄了半天,最后老百姓还是得不到实惠.所以要在体制上做一些改变,中国的改革开放也不是靠中央投资,就是靠发挥个人个体的积极性。今天,同样的道理,从哪里做起呢?我觉得从农村地区的城市化和小城镇建设做起会大有可为,但是在体制上必须做到一条就是:私有制。”
旅居美国的中国劳工活动人士李强表示:
“现在中央要减少贫富悬殊,考虑社会的弱势群体,还提供最低保障,但能不能保障到实际需要的农民身上?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规划,如果能落实就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不应该盲目去做。因为很多钱到了地方就被地方官员贪污了,被挪用了,这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还会加重民怨。”
另据新华网星期三报道,截至2006年底,中国全国有23个省份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133个县(市)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约有1593万人、777万户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别比上年大约增长93%和91%。
当天公布的《2006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06年,中国积极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日趋规范,供养水平有所提高。
报告还显示,在没有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地区,中国政府实施了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2006年共有约326万户、776万人得到了特困救助,由于部分特困户逐步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的数量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