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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访民童国菁因为拆迁问题而状告前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案子被驳回的通知书。童国菁日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寄出上诉状。 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上海访民童国菁在一年多前状告公安部长周永康,投诉有关当局行政不作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才于今年9月20日受理他的行政诉讼,公安部也在10月16日向童国菁正式寄出行政答辩状。 据大纪元网站星期五的报导,正当访民们期望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开庭,董国菁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裁定书,案子被驳回。
对此童国菁表示不满和不服,已在日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寄出上诉状。 童国菁向本台表示:“公安部一个行政复议,他们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有没有向我们交待,他们违反了法规,于是我就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童国菁说当局在2006年4月21日收到他关于拆迁问题而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按法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若要延长,必需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天。但被告公安部负责行政复议机关未在法定的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明显属于行政不作为。
童国菁表示,他们原有一栋祖传的私有房屋,占地面积为131平方米的私房,现按市场价格约3000万人民币左右。却在九十年代初,在没有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之下被迫迁出,全家住到临时过渡房。过了八年,上海当局却告他们强占临时过渡房,童国菁只好通过上访的方式,投诉有关部门,反却遭到打压和报复。
他说:“他们会叫一些流氓过来打人,弄得我们胆战心惊地,我以前开了一家理发店,被他们无缘无故地就要我退房,我不同意,他们就停水停电,后来强迫我停业。之后我就不断上访,全家都没饭吃了,都是因为房子的拆迁问题引起的。”他说,对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他的案子十分不满,日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寄出上诉状。
北京律师关安平认为,民告官的案件并不容易成功:“难度是比较大的,中国的行政诉讼法在实施之后,造成中国政府成为被告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而法院一般遇到这样的行政诉讼案,除非是行政当局有极为明显的,特别是在新闻界监督之下难以交差的案子,大概才会有胜诉的希望。”
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