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和中国公民权利(七)互联网与公民维权的组织和运作

今天呢,我们要接着讨论互联网对公民维权的第三大贡献,也就是为维权运动提高组织和运作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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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中国突飞猛进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巨大社会变革,中国的公民权利也随之不断扩大。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吴晶制作了共八集的系列节目“互联网和中国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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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2005年10月18日香港数名民主党成员前往雅虎香港公司抗议雅虎泄密导致记者师涛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刑10年。(法新社)

上次节目我们讨论的是互联网和中国的公民维权运动。我们说到互联网这一公共虚拟空间,为中国掀起维权浪潮提供了思想启蒙的平台,并且成为民意表达和舆论汇集的平台。今天呢,我们要接着讨论互联网对公民维权的第三大贡献,也就是为维权运动提高组织和运作的平台。

(范亚峰):第三个呢,互联网通过论坛、电子邮件、博客和博客群促进民间维权运动的组织和积累。

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专家范亚峰。下面发言的还有深圳评论人士赵达功和旅美学者、原上海复旦大学教授陈奎德:

(赵达功):这个网络舆论维权呢,它没有领导者也没有策划者,是非中心化、非组织化的,它只能借助于网络。

(陈奎德):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在网络世界出现之后也有所突破,这对将来的民主进展是有历史意义的。

维权是为了维护公民的个人权利,但却不是由任何公民个人所能成就。而共同维权就必须有横向的民众沟通和组织运作。然而在任何社会,公民权利越是被长期侵犯剥夺,民众就越是被分而治之。任何民间的自发性组织直到现在也还是中国社会的大忌,难有存在的缝隙。在这种情况下,公民如何把不断觉醒的权利意识付诸维权行动呢?维权应该如何运作呢?范亚峰博士说,中国公民维权运动的最大特点就是其草根性、自发性和个案推进的方式:

(范亚峰):和80年代的民主运动也就是所谓的民运确实是有很大区别。现在的维权运动基本上是立足于普通百姓每个个体的个案,以及和他切身的权利和利益相关的一件件事情。维权运动中的发言和讨论同时关注细节和宏大的结构,使得维权运动能够和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机会的改善相关联,维权运动就有一个内在的生命力。

也就是说,维权运动的生命力在于个体的抗争不再孤立,个案的发展得到众人的推动,个案的结果又牵动无数人的权益。《公民维权网》站长李健说,网络技术帮助人们打破孤立、交流沟通,使无中心无权威的民间维权呈现准组织化的活动形态:

这个网络舆论维权呢,它没有领导者也没有策划者,是非中心化、非组织化的,它只能借助于网络。

(李健):实际上,互联网起着一种准组织的作用。通过手机短讯发布消息这种机制,互联网瞬间就把这么多人聚集到一起了,起到了一种组织化的效果。

旅美学者陈奎德认为,互联网为中国公民进行维权提供了一种类似于结社的运作平台:

(陈奎德):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在网络世界出现之后也有所突破。现代民主社会的起步第一就是民众之间要有所沟通,要有一个民间社会。通过虚拟世界社会逐渐地凝聚起来,就和整个的权力机构达成了某种平衡和互动的可能性。

陈奎德说,利用网络维权的最初尝试就是网上签名公开信:

(陈奎德继续):我们过去要去结社、到街上去游行或者是在哪个地方去集会,无非是要表达我们的政治意愿、经济意愿和表达我们各方面的诉求。实际上,网络世界出现以后,很多很多的签名信出现了。很多人联署签名就等于是代替了我这个真实的人在网络上出现,向政府提出要求。

范亚峰指出,2003年网络签名公开信活动形成高潮,首先是因为互联网强大的信息传递功能:

(范亚峰):过去几年网络签名在很多个案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像在刘荻案、杜导斌案,还有很多个案中网络签名这种形式发挥。。。而且人员相互之间联络的快捷也是通过网上的很多通讯工具。像QQ,MSN,电子邮件、网络电话SKYPE这些方式对中国维权运动的加速整合,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网上签名和联署公开信的请愿活动由网络知识分子率先兴起。范亚峰就是最早的网络签名参与者之一:

(范亚峰继续): 03年以前的很多网络签名我都参与过。还有孙志刚事件和杜导斌事件,和04年的“全国关于完善人权条款的建议“的起草。

后来,相继成立的许多维权网站也利用网上签名来推动维权个案。《公民维权网》站长李健说:

(李健):“公民维权”举办过几次签名,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动员、一种组织行为。

集会结社的自由权利在网络世界出现之后也有所突破,这对将来的民主进展是有历史意义的。

公民维权网参与的网上签名活动之一,就是声援湖南女教师黄静案:

(李健继续):黄静案也是网络公民维权的一个案子。我也参加了第一次签名,总共几百人吧。(《公民维权网》)到处转发帖子,争取来签名。

网上签名公开信首次发生重大影响,是在2003年抗议网上不锈钢老鼠刘荻被捕。大学生刘荻因为上网发表文章成为中国首例网上因言获罪者。湖北网络活跃人士杜导斌发起网上签名活动,营救刘荻。刘荻获释后,杜导斌却又入狱,营救他的网络签名又随即展开。深圳评论人士赵达功说:

(赵达功):杜导斌的案子,开始有一个50人发起的营救活动,基本上都是体制内的知识分子。再就是后来签名量很大的给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

北大法学博士范亚峰是营救杜导斌网络签名的发起人。他也指出,这次网络签名与以往的最大不同就是不少有影响的体制内知识分子后来也加入其中。

(范亚峰):杜导斌案的网络签名是我组织的。在当时算是规模很大,一开始有50人。以前的签名基本上都是体制外的知识分子,但这次一个结构性的差别就是有很多体制内知识分子、新闻记者和一些作家参与签名。这是1989年之后的14年来第一次出现的现象。

旅美学者陈奎德博士说,知识分子率先在网上维权,并在其后的公民维权中发挥了意见领袖的作用:

(陈奎德):虽然不是说要组成什么组织,但是每一个人作为一个个体都公开地站出来,逐渐地形成意见领袖的群体。

此后,网络上形式多样的签名公开信、申诉揭发信和呼吁、请愿、募捐等活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影响日增。网络维权开始走近一般社会大众。由一批有志者创立的维权网站应运而生,相继出现《公民维权网》、《公民舆论监督网》、《打工者之声网》,《反腐败网哨》、《中国民间反腐败联盟网》、《中华投诉网》、《三农维权网》、《中国维权服务网》等等。一时间网络虚拟空间呈现一片公民维权的新气象。那么,这些维权专门网站是怎样在保持非组织化的同时,进行着准组织化的维权运作呢?维权网站的一项最基本运作就是披露侵权案件和为受害者提供求助的平台。原《中国文学艺术报》记者吴贤德,在报社工作中了解到,辛勤打工的民工经常被拖欠工资。于是他就办了一个叫“打工者之声”的维权网站,内容之一就是刊登民工的投诉。他说:

实际上,互联网起着一种准组织的作用。通过手机短讯发布消息这种机制,互联网瞬间就把这么多人聚集到一起了,起到了一种组织化的效果。

(吴贤德): 民工就是卖力气活的最弱势群体。他们上网的机会也有,不是说没有。像山东几个打工的、都是干建筑工的,通过在网站上找到我。找到以后他们把意见传给我,然后我又传到地方政府领导手中。请他们帮助解决一下。

农民工宋永军工伤致残,老板不愿赔偿。官司打了一年多,没有一点进展。他靠朋友帮助上网找到《打工者之声》网站。宋永军说:

(宋永军):吴贤德不是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面对面”出现过嘛,所以我才找到他。(您就是在电视上看到他以后到网上去找他的信息?)对对对。其他人我不认识,只能找吴贤德。在电视上看到他人比较耿直。所以我的希望就寄托在他的身上。

接到投诉后,吴贤德每天花大量的时间在网上写文章援助那些弱势的打工者:

(吴贤德):我写民工的稿子比较多。基本上我一天在电脑上要十几个小时,负责这些民工的投诉,连吃饭都趴在电脑上吃。我主要是呼吁社会来关注。

吴贤德把网上的工作和网下的努力穿插进行、紧密配合,取得很好的效果:

(吴贤德继续):我从网上可以找到他政府的网站、找到他地方政府领导、政府官员等有关的详细情况。然后我把民工的信再转给他,请他协助、帮助民工讨要一下。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宋永军的案子终于有了进展:

(宋永军):吴贤德通过互联网网站、新华网写文章发表到那里。当时的主管部门河南省许兵县劳动局,吴贤德也给他发了个传真。他有点害怕。(一把它上网还是有点害怕的?)对,有点顾虑。这不是个好事呀,发生在你们县里。那以后通过法律手段就是劳动法解决这个事。在下了工伤认定以后,许兵县委法制办提出复议了。

到后来,向《打工者之声》网投诉的不仅是打工的民工,还有城市职工,反映各种问题。吴贤德说:

虽然不是说要组成什么组织,但是每一个人作为一个个体都公开地站出来,逐渐地形成意见领袖的群体。

(吴贤德)投诉的人多,现在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有时候我也意想不到,包括在建筑队干活的民工、包括城市职工从网站上知道我的名字也找到我,并且一传十、十传百地这样传。(反映)拖欠工资啦、养老保险啦等等一切,太多了。

我们再来看《公民维权网》的运作情况。网站站长李健说,侵权受害者找到他的网站求助一般通过三个途径:

(李健):一个途径就是有些人可能知道我作过的一些案子、知道有我这个人,然后通过一些途径打听我,就会找到我。第二个就是也会有一些朋友推荐一些案子过来。第三个就是我自己去了解。比如说一些公开的媒体或者网络上报道一些案子,马上我会想办法联系当事人,看看怎么能给他们一些帮助。

比如,公民维权网参与调查了的湖南女教师黄静死亡案:

(李健继续):黄静案也是网络公民维权的一个比较经典的案子。一个网友把一个帖子转过来,就是黄静的家人在其它地方发的帖子。当时我得到这个消息后首先跟家属取得联系。我也参加了第一次签名,总共几百人吧。还联系了专家学者请他们写些文章呼吁这个事情。就这样作为一种推动,逐渐把这个案子在互联网上开始作起来。

李健认为,黄静案的关键就在于要作出独立公正的尸体检验:

(李健):黄静这个案子最重要的就是尸检。因为查清死因才能够知道这个案子的性质。我一直力主通过民间的渠道来作这个尸检而不是通过官方。增加一个平衡或者说更公正一些吧。

《公民维权网》排除了湖南警方的重重阻挠,想方设法安排完成了独立尸检:

(李健继续):当时就通过网友联系怎么想办法把这个尸体运到广州去。又开始联系律师,主要就是想寻求尸检。在这同时我又联系了广州中大的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这次尸检证明了黄静并不是有病死亡。那么这个定性非常重要。她不是有病,她又不是自杀,那么她是什么呢?

在争取独立尸检的过程中,《公民维权网》还为黄静遗体的保存展开网上募捐:

(李健继续):他们每天200多块钱尸体的保管费用,你要想把这个遗体拿出来你就必须得交这个保管费用。所以我们当时就在网上为黄静家人发起募捐。这也是互联网上搞得比较成功的,据我所知,这是第一次吧。

通过网络平台的运作,中国的公民维权运动促进法治的进步和社会政治的变迁。李健说,关于黄静的案子《公民维权网》首先要追究的是司法不公和司法不作为:

(李健继续):司法鉴定现在这个领域存在很多问题。就是在我们国家这个司法鉴定已经不是一个判定事实东西,而是变成一个掩盖问题的东西,或者说变成了一个权力的附属品,它完全丧失了自己本来应该有的立场和态度,变成了一种权力的工具。第二个就是公安部门的不作为问题。既然大家都觉得这个事情不正常,那么公安部门你就应该切入进去。你不有责任有义务去把它澄清吗?

黄静案至今没有得到最终解决,但黄静的母亲并不放弃。在为女儿维权的抗争中,互联网是她的武器,也是她的希望。李健说:

(李健继续):黄静的母亲自己也说,如果没有互联网的话,这个案子干脆就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你想想中国有多少这样的案子呀!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真是冰山的一角。这个案子之所以能到今天这一步跟互联网有很大很大的关系。当然这跟黄静母亲本身坚忍不拔的努力、和她有一定的文化、一定的社会关系都有一定的关系。但我觉得更主要的还是因为有互联网。

当今公民维权的风潮在中国方兴未艾,互联网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以上我们讨论的是互联网对中国公民维权的第三大贡献,也就是为维权运动提供组织和运作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