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子车祸毁容 两年得一千元赔偿

大家好!我是白帆。在这一集的节目中,我们针对发生在吉林省梅河口市一起交通事故展开调查。

请听报道录音

吉林省梅河口市的居民李长海最近给自由亚洲电台写信,他在信中说,他的外甥女在一起车祸中受重伤,虽然经过法院的裁决,肇事者应该给予受害者四万元人民币赔偿,但事发两年后,受害人仅得到一千元左右的赔偿。李长海在信中还介绍说,事发后负责处理事故的梅河口市交警部门以及当地法院的执行庭对他们索要赔偿的要求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法院有关赔偿的裁决迟迟不能兑现。记者最近采访了李长海,他介绍事情发生的经过说:(录音)

童晓博原来是职业高中舞蹈专业的学生,车祸发生后,伤势严重,面目全非。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半,但一回想起当时车祸发生的经过,她就感到十分恐惧:(录音)

据调查,出事时出租车司机不慎将车撞到停在路边的小货车上,童晓博及其同学均受伤,但童晓博的伤势最为严重,经过两个多月的抢救才痊愈,当时十九岁的童晓博面部伤痕累累。交警部门认定,肇事的责任在于开出租车的司机。很显然,这是一起过程简单、责任容易查明的车祸。然而,童晓博的家人在向肇事车主索要赔偿的过程中,却有了始料不及的遭遇,两年内仅得到很少的一部分赔偿。记者打电话给梅河口市的交通警察,询问处理童晓博遭遇车祸的有关情况,对方说不知情。但这位姓王的交警表示,对于车祸事故的赔偿事宜,交警通常是直接处理的。他还表示,对于负有责任但拒绝赔偿的肇事车主,他们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惩罚:(录音)

然而,受害者亲属李长海认为,梅河口交警管理部门在事发后没有积极处理事故,也没有积极受理索赔事宜,在通过正常渠道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他们才起诉到法院,希望采取法律手段得到应得的赔偿。然而,法院虽然有判决,却未能有效执行:(录音)

那么,当地法院判决之后,为什么没有能执行呢?记者打电话给梅河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但那里的法官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不过,据李长海介绍,法院一直以肇事者没有赔偿能力为由,未能强制执行有关裁决:(录音)

而受害者童晓博的母亲李斌对记者介绍说,她曾经到过肇事车主宁恩全的家,从她的观察了解到,对方是有偿还能力的:(录音)

据了解,肇事车主有两个种菜的保温棚,在当地收入颇丰。李长海也认为,对方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拒绝赔偿,很显然在于法院执法不力:(录音)

李长海认为,从她外甥女出事到现在,他深感中国司法系统的官僚和腐败:(录音)

童晓博的另外一名亲属对于法院处理事情的方式也感到十分失望:(录音)

据了解,作为职业高中舞蹈专业学生的童晓博原计划到大学深造,继续学舞蹈,然后到学校教书。车祸令她中途辍学,也失去了深造的机会和勇气,她父亲童兴业在索要赔偿过程中,心情抑郁,后来不幸病故。童晓博遭受双重打击,情绪低落,对生活和工作都失去信心,童晓博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几度泣不成声:(录音)

童晓博母亲李斌对记者表示,车祸的发生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令她的家庭陷入困境:(录音)

李长海对记者表示,他将继续申诉,直到得到合理赔偿:(录音)

如果您亲身经历或者了解类似的个案,欢迎给本台记者白帆写信。来信请寄香港邮政信箱28840号,或者发电子邮件,地址是:zhongp@rfa.org来信中请一定注明您的电话号码,以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