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這個中國大陸改革開放的現行城市﹐人們的注意力更多的是集中在其市政建設的速度﹐工業發展的規模﹐外資引入的數額等方面﹐卻往往忽略了在這一巨變的後面﹐釵h默默無聞的建設者們﹐為此所付出的慘重代價。深圳負責鑒定因工業意外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共有七個法醫室﹐根據他們1998年的統計資料表明﹐去年一年中﹐前來這七家法醫室做工傷鑒定的共有12189人﹐其中﹕傷殘程度為1%至29%的有10336人﹔傷殘程度為30%至49%的有533人:傷殘程度為50%至100%的有472人﹔有傷無殘的為848人。在所有工傷者中﹐90%以上是斷指、斷掌或斷臂的。比傷殘更為嚴重的是工傷死亡的情況。據深圳市勞動局一位官員透露﹐1998年深圳市因工業意外死亡的人數為80余人。綜合上述數字﹐我們可以知道﹐在去年﹐深圳平均每天有31人因工傷致傷致殘﹔平均每四天﹐就有一個人因工業意外喪失生命。另外﹐有些不屬於工業意外的工業傷害事故也不容忽視。據深圳防疫站提供的資料表明﹐深圳地區的職業病問題也同樣令人觸目驚心。深圳市現有工業企業為9582家﹐就業工人為133.5萬人﹐其中涉及有毒有害的企業4031家﹐占42.7%﹐有毒有害作業工人約11.6萬人﹐占8.69%。去年一年中﹐被深圳市職業病診斷所診斷為各類急性或慢性職業中毒的有69宗﹐中毒人數為371人﹐其中死亡者達23人。透過以上所列舉的數字﹐去探討工業意外人身傷害者的背景﹐這些在事故中或傷或亡或病的工人﹐絕大多數是外來勞工﹐即外來的打工仔打工妹﹐而絕少是深圳本地的工人或企業中的固定工人。從這些外來打工一族的方面看﹐他們具有年紀小﹐流動性大﹐文化層次偏低等特點﹔而從僱佣外來工的企業來看﹐大多為台資、港資等"三來一補"的企業﹐以及個體私營的企業。外來工基本屬於大陸貧困農村的剩余勞動力﹐他們南下流入毗鄰香港的深圳﹐已屬不易﹐能找到一份活計打工賺錢﹐則更為難得﹐尤其是在遭受東南亞金融風暴之後﹐經濟發展遲緩﹐就業機會減少的今天﹐更不能由著他們挑來撿去。只要有工做﹐他們就搶著上崗﹐至於崗位培訓﹐工人應有的權益等等﹐對他們來說并不重要﹐甚至他們中的很多人壓根兒就不懂得這些冬瓜豆腐。無論使台資﹐還是港資﹐以及個體企業老板﹐辦企業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因此﹐以最少的投入獲取最高的利潤是他們自然而然的做法。他們廠子里的普遍情況是﹐機器設備陳舊落後﹐不落實甚至根本沒有安全防護措施﹔老板強令工人加班加點地超負荷工作﹔工人營養不良、休息不夠、健康不好。本來就文化偏低素質不高的打工仔打工妹在這種環境和這種情況下勞動﹐工傷事故也就在所難免了。如果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能夠發揮其職能作用﹐對下屬企業進行有力地監管﹐情況也不至於如此嚴重。實際上﹐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基本上停留在書面或口頭上﹐既沒有切實可行的監控措施﹐也缺乏有力度的監控行動﹐而是聽任老板們自行處置。深圳市勞動局的一位乾部對此批評道﹕"政府有關部門在引進外資的認識上有誤區﹐指導思想不對頭。例如﹐深圳市下屬的某些區鄉鎮竟然提出'不惜任何代價為外商外企創造投資軟環境'。甚麼是'軟環境'﹖說穿了﹐所謂'軟環境'就是犧牲工人的人身安全﹐犧牲原則﹐犧牲政府的政策法規﹐去迎合台商港商及個體老板們追求最大利益的心理﹐只要他們肯來深圳投資辦廠﹐怎麼都行。這樣一來﹐工人的工傷事故怎能不多呢﹖"另外﹐工人因工致傷致殘致死之後的善後處理也做得非常不好﹐老板們往往采取"私了"的辦法﹐給一筆為數不多的錢﹐就把工人打發了。這些見識淺陋的外來工既不懂得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利益﹐也沒有代表工人利益的工會出面幫助工人說話。這就使得廠方更加肆無忌憚﹐哪里還會把工人的人身安全放在眼里﹖上面所提供的工傷死亡數字僅僅是七個法醫室所統計的﹐而那些受傷致殘後根本就不知道到哪里去鑒定的還大有人在啊。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就對資本在原始積累時期如何瘋狂地榨取工人的剩余價值有過精辟的論述﹐中國大陸在本世紀中葉暴發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目的即是讓被剝削階級推翻三座大山當家做主。不過﹐單從深圳市去年的工業人身傷害事故的情況來看﹐歷史進步的程度遠遠滯後于社會經濟發展的速度。(若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