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透视﹕中国的破产企业--龚小夏


1998.11.03

  在今天的节目中,我先向大家转述一下《安徽日报》的一篇报道。这篇报导说的是安徽芜湖市的破产企业。芜湖市在九六年被国务院选中作为国有企业破产的试点城市。很快﹐这个市选出了二十九家企业﹐裁定这些企业已经破产。在处理破产的过程中﹐有个老职工写信给市委书记﹐说这些企业破产﹐有天灾﹐也有人祸。希望上级对这些企业进行调查。这位市委书记马上安排了检察与纪检部门对这些企业作反贪调查。在调查人员进行调查的第一天﹐走进的第一家企业﹐在两个小时之内便发现了厂长和供销人员合伙贪污受贿的大案。这今u的时间﹐这中j的案件﹐连调查人员也吓了一跳。结果在后来一年多的时间里﹐调查组对二十九家破产企业一家家地调查﹐发现在二十九家企业每家都有贪污受贿案﹐挖出了一百一十个贪污受贿的嫌疑犯。在这二十九个企业中﹐有十八家企业的第一把手有贪污受贿行为﹔有二十八家企业的厂长、经理、财会、供销人员贪污受贿﹔一百一十人中有五十九人是厂长、经理级的乾部。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说﹐这种情况反映了当前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容易变成厂长经理说了算﹐因此给钗h贪污受贿行为开了方便之门。   国营企业的亏损直至破产﹐可以说是今日中国经济的癌症。亏损与破产﹐固然有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体制上的原因﹐但乾部贪污受贿造成的影响却是不容忽视。我们可以看看包头市的一项调查。最近一年以来﹐包头市的纪检、监察部门对这个北方工业重镇里非正常亏损的五十六家国有中小企业以及二十八家集体企业进行亏损原因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这里国有企业的亏损﹐百分之七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也就是所谓“人祸”。人祸的主要一点﹐就是厂长经理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浪费﹐收贿受贿。比如一家皮件厂的厂长﹐在企业处于半停产、大部分职工下岗、在岗职工的工资也无法按时发放的情况下﹐还拿出十万元来用于吃喝招待。一个只有不到三十名职工的公司的经理﹐上任刚刚一年零九个月﹐用各种手段贪污挪用了公款将近四万元。同时又因为工作失职﹐给企业带来了二十四万元的损失。包头磁性材料厂只有五百名职工﹐这个厂的厂长却有几辆高级轿车供他使用。   长期以来﹐中国知识界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腐败是改革的滑润剂。这里面的逻辑是﹕只有乾部才有权力去推动改革。如果不让乾部在改革中通过腐败得到好处﹐乾部就没有了改革的动力。但是这种说法却没有看到事情的另外一面。如果共产党的乾部能够从权力中获得大量的利益﹐他们就更不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力了。如果改革﹐特别是政治的民主化﹐威胁到了他们的权力﹐他们便一定会反对改革。中国目前有大约百分之四十的国有企业亏损﹐大批企业破产﹐工人下岗失业﹐工厂乾部以权谋私﹐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同时﹐这也阻碍了中国的经济政治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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