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以后,保守派全面恢复計划經濟的企圖遭到了完全的失敗。1992年,中國的經濟改革再次回到了市場導向的軌道。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新的經濟領導人完全繼承了六四以前的經濟政策。事實上,中國的經濟改革策略在朱鎔基接管經濟決策之后,有了重大轉變。朱鎔基本人并不是一個對市場持堅定信念的人。他相信自己的能力過于相信任何經濟制度。他的思維方式更接近計划經濟的思維方式,而不是主張多元決策的市場經濟觀念。在計划經濟已經明顯行不通的情況下,朱鎔基當然表面上也不會堅持搞計划經濟,但是他對市場經濟并沒有深刻地理解。朱鎔基的個性,經歷和价值取向使他很快和一批反對趙紫陽的經濟學者建立了合作關系。這批學者的代表人物是吳敬蓮。他們對趙紫陽最主要地批評是他的分權改革策略。他們認為,趙的改革策略,給了地方政府,鄉鎮企業太多權力,削弱了中央政府,削弱了大中型國有企業的力量。因此,朱鎔基改革策略的一個基本地指導方針就是削弱地方政府對經濟的控制,增強中央政府對經濟的調控能力。這個方針与中國領導人在六四之后,加強政治控制的要求是一致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守派政治勢力支持。為了增強中央的經濟控制能力,朱鎔基選擇了稅制改革作為突破口。1994年,朱鎔基對中國的稅制實行了兩項重大大改革,一是建立了中央直接控制的稅收系統,二是實行了以增值稅為主体的新稅制。這兩項改革在表面上達到了增加中央財力的目的。中央的財政收入總量和比重都有了顯著地增長 。朱鎔基的稅制改革,并沒有減弱地方政府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的動力。它們繼續以一切可能的手段擴大地方的財力。這些手段有兩种完全不同的傾向,一种傾向是以犧牲地方和國家的長遠利益來擴大地方收入,這包括不負責任地亂集資借債,對本地企業竭澤而漁;另一种傾向則是深化企業改革,尤其是加快對國有企業私有化,提高本地經濟的競爭力,以擴大財源。無論是對地方政府干坏事的消极傾向,還是干好事的積极傾向,過于自負的朱鎔基都嚴重地低估了地方政府的能量。結果,朱鎔基的集權改革的策略,對中國的經濟發展帶來了三個方面极為不利的影響。一是忽略了改革金融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二是嚴重壓制了地方產權改革的努力。三是刺激了對國有資產的瘋狂侵吞和非法收入的膨脹。今天先講述第一點﹕由于朱鎔基把改革重點放在中央与地方的財政收入分配方面,在很長的時間里,他忽略了改革金融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他本人也象中國的地方領導人一樣,習慣于把國有銀行系統,當作一种隨意干預經濟的手段,因此,並不想提高銀行系統的獨立性。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可以用各种手段躲避中央政府對銀行系統的控制,在中央与地方政府控制与反控制的斗爭中,朱鎔基輸給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通過擴大銀行信貸,把在稅制改革中的收入損失,以多占銀行貸款的方式又補回來了。換句話講,中央在財政收入分配中多得到的東西,地方政府通過銀行又拿了回來,甚至還要更多。地方政府不負責任地大量借債,在中國的金融系統中留下了巨大隱患。朱鎔基對此醒悟得很晚,并且對問題的嚴重程度也估計不足。目前,中國地方政府欠銀行的不良債務究竟有多少,是一個誰也說不清的迷,据內部人士估計,僅僅是廣東一個省,就可能高達八千億人民幣。(梁京)下個星期本台將會在同一時間向大家解釋另外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