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透視﹕政治自由與經濟自由﹙傳統基金會報告之三﹚--龔小夏

比經濟自由與經濟增長的關係更為複雜而又更為間接的﹐是經濟自由與政治自由的關係。如果我們看看被列為經濟自由度最高的十個國家與地區﹐那尹鉹云漱T個華人地區香港、新加坡、臺灣﹐都算不上是政治自由最為深入地方。臺灣的黨禁開放也就是最近這十來年的歷史﹐香港人那有限的投票權不過是九十年代以來的事情﹐新加坡則無疑是世界上對政治反對派壓制最厲害的地區之一。當然﹐也有幾個經濟被列為最自由的國家﹐例如美國﹐英國﹐在政治上的自由度也同樣非常高。 這是否表明﹐經濟自由度與政治自由度沒有關係﹐至少是關係不大呢﹖傳統基金會的研究報告并不這樣認為。利用另一個名為“自由之家”的組織 (Freedom House)對各國政治自由度進行分析的資料﹐研究報告對政治自由與經濟自由的關係進行了數量化的統計分析。分析的結果顯示﹕經濟自由度越大的國家或地區﹐其政治自由與人權保障的程度也就越高。 然而﹐這個報告卻沒有試圖去就這樣一個關鍵問題下結論﹕是更多的政治自由帶來了更大的經濟自由﹐還是經濟自由導致更多的政治自由﹖換句話說﹐經濟自由與政治自由﹐哪個是因﹐哪個是果﹖要回答這個問題﹐恐怕只有歷史政治學的分析才能夠勝任了。 不過需要指出的一點是﹐傳統基金會這項研究中有一個明顯的弱點﹐那就是過分地簡單化了經濟自由與政治自由之間的關係。近代的世界歷史顯示﹐在政治自由與經濟自由之間從來不存在一種簡單的正比關係。以亞洲地區為例﹐菲律賓十多年前的民主革命并沒有將這個國家帶入經濟的高速增長﹐相反﹐革命后的菲律賓陷入了長期的經濟衰退﹐投資環境比馬科斯統治時代一落千丈。同樣﹐新加坡絕對不能說是政治反對派的天堂﹐但卻似乎是投資者的天堂。設想新加坡發生一次民主化的革命﹐并且因為民主化的進程而引發目前被壓制的種族與社會沖突﹐那仄s加坡能否保持經濟自由度的領先地位也將會成為問題。因此﹐政治自由與經濟自由的發展并不是同步進行的。 進一步的分析表明﹐政治自由包含著兩方面的因素﹕政治權利與公民權利 (political rights and civil liberties)﹐從政治學的角度說﹐也就是所謂積極的自由與消極的自由。政治權利﹐指的是人民在政治上積極參與的自由。這里面包括人民是否能夠選舉政府﹐選民在多大程度上能決定政府的形成與撤換﹔是否一切公民都有參加選舉的平等權利﹔以及少數民族的自治權利。公民權利﹐指的是公民的生活能夠在多大程度上不受政府的乾擾﹐并且能夠自由地按照自己的願望來組織社會。這里面包括人民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宗教信仰等各項自由﹐以及公民在法律面前是否平等﹐是否存在著政治迫害現象﹐人民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是否享有平等的機會與選擇權﹐工人是否有權組織工會與資方進行談判﹐人民受政府的腐敗所困擾的程度﹐等等。 將政治自由度分為這樣的兩個部分﹐大約可以解釋為什中@些政治自由度看上去并不高的地區﹐經濟自由度卻很高。事實表明﹐公民權利﹐或者說公民享有的消極自由﹐與經濟自由的關聯更大。經濟自由中的多個因素﹐包括經濟上的機會平等、產權的保護等等﹐實際上是以公民權利作基礎的。在一些國家或地區﹐人民享有的政治權利并不特別多﹐但是公民權利卻通常能得到比較好的保障。比如香港與新加坡這兩個在經濟自由度上名列前矛的地區﹐長期以來推行英國式的法律體系。這一體系在保障社會的安定與經濟上相對公平的競爭中起了極其重要作用。同時值得注意的另外一面﹐是當政治權利的狀況發生激烈變化的時候--比如發生革命﹐公民權利特別是法律秩序的推行便很有可能受到乾擾。 盡管政治自由與經濟自由之間的關係要比這份研究報告中顯示的更複雜﹐但是報告在一個基本問題上作出了很難否定的結論﹕到了二十世紀的末年﹐政治與經濟朝著自由化的方向發展﹐已經成了整個人類社會的共同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