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透视﹕金钱与官位--龚小夏


1998.11.24

  山东省临邑县县委发文规定:对外地投资者,凡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年纳税一百万元以上的,可聘任为科技副县长;投资一百万元,年纳税十万元的,可聘任为科技副乡、镇长等职;对个体私营业者,年纳税十万元以上的,可聘任为科技副乡、镇长。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明确规定,这类职位必须经当地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共产党政权与金钱的关系在改革的二十年里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是共产党掌握了全部生产资料﹐但共产党的干部本身却并不拥有财富。在改革初期﹐有共产党员办企业雇工不得超过七个的规定﹔后来又有私营企业主是否能入党的争论。但是到了九十年代末期﹐这些规定行不通。首先是因为如今发财的人很少不是与官场有密切关系的。也就是说﹐大老板们多数是共产党干部或家属。即使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本事、运气发财的人﹐也必须同官场拉关系。政权与财权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临邑县的规定﹐只不过是将社会现实合法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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