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中國調整了部分消費稅率。這次調整的特點,一是稅目有所增加,由原來的十一個增至十四個;二是稅目和稅率的調整更加明顯地反映了希望限制消費的領域。新增的稅目包括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遊艇等奢侈品和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資源消費品,同時也擴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費稅征收范圍。涉及稅率調整的包括白酒、小汽車、摩托車、汽車輪胎等。
任何社會,只要有政府存在的必要,就必然有稅收存在的必要。對這一點似乎沒有太多的爭論。對稅收的爭論大多圍繞著兩個焦點:一是稅收的水平定在多高為合適,而是應該對哪些項目征稅。無論是從歷史上看,還是從當今世界各國的實際情況看,這兩點實際上集中地反映了不同的統治集團的治國理念。
主張小政府的政黨,主張少收稅的理由是,稅收的太多打擊了社會中有能力的那一部分人的積極性。而這部分人一旦不努力工作,窮人們的就業機會就會減少;到頭來國家必須征收更多的稅來救濟窮人;從而形成一種惡性循環。他們的第二個理由是,如果以稅收為支撐的社會福利過高,既提高了生產成本,使得本國產品在國際上沒有競爭力,從而產生更多的失業者和創造出對社會福利的更大需求,又容易養成窮人對社會福利的依賴性。主張少收稅的第三個理由是,稅收越高,官僚機構就越大,整個社會的運作效益就越低。到頭來,官僚機構自己吃掉了稅收中的一大部分,這實在是不合理。
主張增加稅收來提供社會福利的政黨的主要的觀點是,社會應該通過稅收來進行財富的再分配,從而實現社會公正。在他們看來,教育、醫療、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福利,是現代社會人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國家有責任向每一個人提供這樣的服務。而唯一能夠保障類似的社會福利的途徑,只能是征稅。
客觀地說,上述兩種觀點都有合理的成分。一個強調效益、另一個強調平等。一個側重現實,另一個則側重理想。在一個民主社會裡,選民們對政黨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是對他們的社會政策、尤其是稅收政策的選擇。從西方政黨政治的歷史來看,主張這兩種不同的政策的政黨輪流坐莊,似乎也反映了人們對不同時期社會不同需要的認知。當一個社會生產效益低下的時候,人們會將側重點放在提高效益上;當社會中的收入不均成為主要矛盾的時候,人們則會將側重點放在爭取社會平等上。現代社會正是依靠這兩條腿不斷前進的。
中國經濟經過了長達近三十年的高速發展。與此同時,社會不公正、尤其是貧富之間的差別已經成為世界之最。應該說,現在已經到了中國的稅收政策向平等方向傾斜的時候了。這一點,似乎也是近兩年來舉國上下進行改革反思的一個主旋律。那末,中國是不是可以向世界上其他文明國家那樣,通過效益和平等這兩條腿的輪番前進來協調社會矛盾、推動社會前進呢?在我看來,答案是否定的。
不錯,在所有文明國家,稅收政策的調整的確是在富人和窮人的利益之間搖擺。但是,在那裡有一個成熟的社會機制,來使得這種搖擺不至於失去控制。也就是說,既不會出現“打土豪、分田地”似的破壞社會生產力的暴民政治;也不會出現贏者通吃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不人道的局面。這個一種社會機制的基石是兩條:一是表現社會理性的獨立的立法、司法系統和新聞制度;二是一人一票的選舉制度。中國沒有這樣的制度,因此缺乏自我調整的能力。
中國當前所面臨的問題在本質上也並不是一個效益和平等的矛盾。通常在效益和平等的矛盾背後,是窮人和富人之間在利益上的沖突。而中國的矛盾本質則是有權者和無權者之間的矛盾。在中國,權力能為權力持有者和他們的親屬們創造財富,能夠主宰無權者的命運。不錯,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也有一些人從無到有,變得富裕起來。但是,他們必須與權利聯姻,或者至少在權力面前俯首稱臣。否則,不僅所有的財富會在一瞬間灰飛煙滅,搞不好甚至會家破人亡。
以此次消費稅的調整為例,對所謂的奢侈品的征稅,如大排量的汽車、高爾夫球、高檔手表等,的確是會涉及到一部分富人的利益,但是他們絕不會涉及到持有權力的富人們的利益。這個道理很簡單,中國的權力持有者坐豪華汽車、戴高檔手表、打高爾夫球沒有一個是自己付費的。同時,為他們買單的人們,自然懂得如何通過權力將提高了的成本再加倍地撈回來。
與此同時,人們也不難注意到,一些直接涉及到權力者們的切身利益的稅收則遲遲無法出台。例如,人們長期呼吁的房地產稅,雖然它既能增加國家稅收,從而加大對窮人的轉移支付,又能平抑長期居高不下的房價,幫助一般民眾得到價格合理的住房,但是,中國政府就是遲遲不願開征這一稅種。這背後的道理很簡單,因為如果開征房地產稅,中國的權力持有者和他們的親屬將不得不被迫為他們佔據的大量豪宅交付一筆不低的稅款。權力的持有者既然掌握著制定稅收政策的權利,他們當然不會幹那種損害自己利益的傻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