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透視﹕記者的"權"與"利"

廣州新聞界最近連撞兩次大板。三月上旬﹐《羊城體育報》作為被告﹐在法庭上不敵足球裁判陸俊﹐被判向原告賠償精神損失及其他費用十萬元人民幣﹐并登報公開道歉。三月下旬﹐《信息時報》記者藍海星忽然被捕﹐據公安方面透露﹐抓他的理由是"勒索番禺利泰南坡鄉村俱樂部十五萬元"。《羊城體育報》素來以"敢闖臨界點"著稱﹐該報自恃有《羊城晚報》這個強大的後臺﹐每每登同行不敢登的文章﹐罵同行不敢罵的言論﹐不止一次被國家體委和中宣部點名批評﹐卻又憑借晚報通天的手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正是這類令讀者"拍手稱快"的文章﹐該報得以在短短幾年內迅速推向全國﹐一躍成為當今大陸屈指可數的體育大報。或閉O因為"上得山多遇著虎"吧﹐該報因去年一篇文章大膽披露足球裁判"在執法過程中因收受賄賂二十萬元而吹黑哨"﹐被當事人陸俊告上法庭。該報想通過上層關系與原告方"庭外和解"的企圖落空﹐結果輸官司丟臉賠錢認栽。《信息時報》記者藍海星被捕也是因為膽子太大的緣故。年初以來﹐番禺利泰南坡鄉村俱樂部有限公司因在"在經營促銷活動中有違法行為"而遭傳媒揭批﹐使其龐大的發展計劃受到重創﹐公司決策層為平息此事傷透腦筋﹐正當事件逐漸淡化﹐藍海星駕到﹐奉上一篇題為《詐騙下崗工人與老人﹐非法集資幾十億--當心"利泰"騙你》的勁力十足的批評稿﹐一邊揚言"已經有多家新聞單位打算刊登這篇稿子﹐如果稿子見報﹐對利泰公司極為不利。﹔一邊暗示"可以私了"。利泰方面問如何私了﹖藍海星開價四十萬元﹐經討價還價﹐最後達成協議十五萬元成交。藍海星以為得逞﹐不料人家暗地里卻將交易過程錄音﹐通知警方﹐在交錢時將藍海星人贓并獲。廣州新聞界在陽春三月的這兩次撞板﹐確實發人深省。一方面﹐雖然改革開放以來國內政治環境日漸寬松﹐但新聞管制依然故我。不少領域還有禁區﹔另一方面﹐新聞競爭日趨激烈﹐一個刊物要在如此艱難的形勢下生存發展﹐沒有"突破"不行。《羊城體育》的編委們以為﹐"只要不牽涉政治﹐走遠一點兒"也沒關系。誰知陸俊是中國足協連續三年的金哨獎得主﹐而中國足協又一直不肯坦承"黑哨"﹐《羊城體育》去哪兒找二十萬元賄賂案的證據呢﹖誰都知道中國足球"最黑"﹐裁判收受賄賂早己眾所周知﹐場上錯判、誤判、反判有目共睹﹐就因為足協不讓司法介入﹐新聞界又缺乏搜羅證據的能力﹐撞板也就在所難免。此案一輸﹐新聞界要想"突破"就更難了。利泰南坡鄉村俱樂部經營中的違法行為乃既成事實。《信息時報》記者想借此機會發一筆敲詐之財也非"創舉"。難得的是有污點的經營者居然敢於借警方之手來對付"黑吃黑"。其實﹐眼下有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中國大陸﹐時尚"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哲學﹐"權"與"錢"的交換在各行各業隨時隨地進行著﹐號稱"無冕之王"的記者﹐難道就無人敢用其中手中的發稿"權"來換"錢"嗎﹖據利泰方面有關人士私下透露﹕"本來也想息事寧人﹐犯不著兩敗俱傷﹐只是藍海星吃水太深"。從藍海星開價就是四十萬的情節來看﹐他不會是第一次干這種事﹐也不會是只他一個人干這種事﹐否則哪能這麼大膽﹖去年﹐曾經在中央電視台以三億六千萬奪得"標王"的山東秦池酒廠一敗狾a之後﹐該廠領導曾經做過一番非常深刻的反思﹕"秦池酒的成央M是借助傳媒力量取得的﹔秦池酒廠的失敗﹐也是傳媒力促的。傳媒既能載舟﹐也能覆舟啊"。新聞界對此論斷不以為然﹐在不少傳媒的從業人士看來﹐如今的新聞活動﹐上有政府高壓﹐下有大眾硬頂﹐中間是同業無序的競爭。生存的空間如是﹐豈有不扭曲變形之理呢﹖十萬元人民幣對《羊城體育》不過九牛一毛﹐在報上公開道歉對其厚實的臉皮也無甚影響﹐他們會"擦乾身上的血跡"繼續其辦報的路線。抓了藍海星也無傷大雅﹐其同行還會"前仆後繼"地干他沒有完成的勾當。就連讀者也不會有什麼特別的損失﹐因為大家既不習慣﹐也不需要看什麼客觀公正之類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