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兩地的經貿代表上周五,正式就建立類似自由貿易區的安排進行磋商,並確立了五項原則:在推動中港兩地貿易、投資等有關安排時,要符合世貿規則及一國兩制的原則;以適應兩地經貿發展趨勢,達到互惠互利效果;採取先易後難的工作方式;同時廣泛聽取兩地各界意見等。雙方官員都強調希望有關的安排能達到互惠互利的作用,不過,香港浸會大學經濟系副教授胡敦靄表示,中港兩地若實行類似自由貿易的協議,肯定對香港更為有利。胡敦靄說,對香港最大的益處是可以早人一步,打入中國市場,因此協議落實的時間極之關鍵。參與今次會議的中方代表之首,外經貿部副部長安民指"自由貿易區"的名稱不太恰當,應該是中港"更緊密的經貿安排",這種說法才更準確體現內地與特區的關係。胡敦靄也認為,中港建自由貿易區的概念,有可能違反世貿協議,引起訴訟,因此宜低調處理。協議無疑為港商提早進入內地市場踏出一步,但實行上不無困難,胡敦靄表示,中方憂慮外商借此得利,令香港不能因此受惠外,對中國造成沖擊,而中央優惠香港特區會引起中國其它地方政府不滿。中央與特區"自由貿易區"的建議是香港特首董建華去年底提出,當時,澳門亦表示歡迎,不過,澳門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經濟學講師關鋒認為,協議即使適用於澳門,對澳門的益處亦不大。胡敦靄亦認為,澳門的主要經濟支柱在博彩及旅遊業,因此受惠不大。香港部份商界人士期望協議可在一年內落實,但雙方官員都表示目前未能確定協議落實的時間表。雙方定於三月在香港進行第二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