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過往一直拒絕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及宗教記者訪問大陸,不過這個星期,委員會對本台證實,中方今年三月邀請該會到訪大陸,雙方正在商討細節,預計六至八個月內盛行。發言人說 :中方更新對我們的邀請,我們正在與中國政府磋商行程,希望大家可就行程達成一致。
不過,委員會發言人也說,過去中方在出發前的最後關頭,突然設下限制。美方表示,限制美方可以實地考察的範圍,以與可以會晤的人士,美方認為不可接受,前兩次的訪問兩度取消。希望可以在接下來的六至八個月內,落實考察中國宗教自由的訪問。
2004年1月,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曾經到訪香港,與香港的中國專家、人權鬥士、宗教領袖、立法會議員會面,不過訪問也是一波三折。
2003年8月,中方要求美方將順帶訪港的行程取消。當時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即國家安全法立法)如箭在弦;同年12月,中方同意美宗教自由委員會停留香港,但就不得在香港召開會議。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說,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正在與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協商其訪華日程,該委員會就單方面決定訪問中國香港,這種作法很不妥當。「希望這個委員會不要做任何有損香港穩定繁榮的事。」
而在北京規定該委員會的成員不能在香港舉行會議之後,美方2004年再次取消前往中國的訪問,委員會主席楊格表示,北京控制外籍人士進入香港,是史無前例與一國兩制相互矛盾的作為。而在港府的允許下,委員會2004年1月訪問香港。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是世界上首個,根據法案成立的全球性的宗教自由監督團體,已經有六年的歷史,根據美國國會1998年的國際宗教自由法創立,宗旨是在全球推動宗教自由、及其它自由。委員會獨立於美國總統、國務院及參眾兩院,但負責向他們提供獨立的報告、建議;在創立之初,法案訂明「委員會在必要的時候,批評美國沒有推動國際宗教自由的政策。」也被喻為美國行政當局有否推動宗教自由的守門人。
委員會有十名成員:三人由總統委任;三人由參議院當時議長委任,當中兩人需由參議院少數派領袖推薦;另外三人則由眾議院院長委任,當中兩人也雖要由眾議院少數派領袖推薦;國物院國際宗教自由大使則是當然成員,但不擁有投票權。上述設計也反映宗教自由的多樣性。
每年五月,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都會發表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這個星期三,委員會則自1999年起,連續第六年將中國大陸列入宗教自由「需特別關注國家」。(Country of Particular Concern)
去年,該報告曾引起中國外交部的反駁,指美宗教委員會攻擊中國宗教、民族政策「毫無道理」。外教部發言人劉建超說,其涉華部分利用道聽途說的不實材料,肆意攻擊中國的宗教和民族政策。這種做法毫無道理,只能說明它的無知和偏見。
不過,有趣的是,中方今年並未就連續第六年,被列入宗教自由「需特別關注國家」作出回應。
今年三月一日,大陸實施新的《宗教事務條例》,中方領導人稱是「保護宗教自由向前邁進的一大步」。《條例》容許宗教團體可以提供地區社會服務、可以接受海外宗教團體捐贈、可以舉行跨省的宗教會議;《條例》也沒有定明「認可」的宗教團體只限於官方原有承認的五類宗教:即佛教、伊斯蘭教、道教、天主教和基督教。
不過,委員會報告引用人權及法律專家指:《條例》是為便於管理宗教事務而設,並威脅沒有向官方「愛國」宗教團體註冊的人士,實施刑事處罰及民事罰款。報告並指,2004年5月,中宣部發出指引,要求將「馬克思無神論」融入到教育、社會、經濟、媒介等層面,是要阻止宗教信仰人民間擴展。
在美國,美國龔品梅樞機基金會就對本台表示,新《宗教事務條例》實施之後,情況並沒有好轉,發言人龔民權說:沒有甚麼好,他們的條例沒有說甚麼話,同一個條例,他們最近捉了七個神父,過了幾天又放出來,一捉一放,一捉一放的。
龔民權還說,中國大陸目前就有1000萬的地下教會成員。地下教會有五位主教在監獄裡面,兩位不見了。
另外,委員會報告指,2005年4月,即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去世後的一個星期,大陸官方就在河北拘捕一名主教和兩名神父。目前最少有20位羅馬天主教的主教和神父被大陸囚禁。根據美國龔品梅樞機基金會的資料,他們分別是自1970年開始就被監視居住的主教蘇志民、輔理主教安樹新、神父霍俊龍、黃春收、安建召、李永順、馬武勇、喬聚偉、秦英閃和張振全等。至於有影響力的主教蘇志民97年被捕後,2003年11月才首次露面,公安讓他與家人匆匆見面後,隨即將他帶走,至今下落不明。
梵蒂岡消息即證實,今年一月山東煙台地下主教高克賢逝世,自1997年起主教高克賢一直被關押在獄中。梵蒂岡指,高克賢逝世的第二日,即1月25日,當局就迫不及待將其遺體火化,除干部、警察、便衣外,沒有神父及教友參加葬禮,沒有任何宗教禮儀,也沒有神職人員為主教聖屍。
高克賢早年做修士時,曾被迫勞改多年,九二年被秘密祝聖為主教。
目前,大陸的福音派基督教徒、羅馬天主教徒、藏傳佛教僧侶、維吾爾族穆斯林,以至法輪功等被政府定為「邪教」團體,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支派華南教會被公安部列為邪教。
華南教會創辦人龔聖亮被判以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一案更驚動中外。龔聖亮一家三代都是基督徒,在文革後期開始傳教,2001年12月15日,龔聖亮被湖北省荊門市中級法院裁定「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等罪名判以死刑,後引起美國國務院關注,大陸方面於是指證據不足,改判無期徒刑,龔聖亮目前仍在荊州監獄服刑。
委員會建議,美國政府應敦促中國政府,停止因個人表達宗教信仰而受到的騷擾、監視、逮捕、將人拘押在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等。美國政府應盡力在西藏拉薩、新疆設立美國代表機構,如領事館,以便對宗教自由和其他人權狀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