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萬花筒﹕防不勝防的有毒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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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不斷發現不宜進食的有毒食物,老百姓防不勝防。廣州市一項調查指出,八成人擔心會誤食可危害健康的食物。從制度上,食物安全每一個環節都有部門把關,但點解仍會出事呢。請聽夏宇報道。 大陸市場問題食物層出不窮。最近出現的毒雞鴨蛋、毒魚、毒燒臘、等事件涉面頗廣,香港亦未倖免,開設在中國的世界著名品牌超市都出現了這些有毒食物。有毒食物不是最近才在中國出現,而是一直就存在。

令人失望的是,大多數是傳媒揭露有毒食物事件,而不是國家公共事務管理者監督的結果,當問題被曝光之後,職能部門才開始介入調查,監督都是馬後炮,很少事先防範。每當問題曝光,官員首先想到的不是評估有毒食物對老百姓健康的影響程度,而是想著如何不讓事態擴大,能隱瞞的儘量瞞著,不能瞞的,儘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作為中國的老百姓,真的是很無奈。冒牌和劣質產品可以小心防範。但對於有毒食物真是防不勝防,不知該怎麼辦,總不可以自己在天台養豬、養雞鴨、種蔬菜,或者人人都去學化學,家家成立化學實驗室吧。

在大陸,很多人都對有毒食物不當一回事。吳女士是廣州的一個退休職員,但她就對有毒食物不斷出現感到無所適從。她說:我自己就有些怕,我想,得了病很麻煩,又花錢,又辛苦。但一般內地人都沒有什麼反應,習慣了。自從十一月份以來,不斷有蛋呀,魚呀等有毒食物出現,買了也不敢吃。但就算不吃,心裡也不舒服。蛋、魚都不能吃,不知幾時肉也不能吃,只能吃齋了。總之,對現在的食物沒有安全感。

食物安全事件對市民的消費心理影響有多大﹖廣州社情民意中心最近發表的調查報告顯示,逾8成受訪市民表示不同程度擔心食物安全。這份11月進行的調查報告顯示,對於今年廣州食物安全狀況,市民基本認可,可接受度接近77%。但是,對於平時購買食物時是否擔心安全問題,80.7%受訪市民表示有不同程度的擔心,2005年、2004年這一比例分別為79.8%、79.9%,3年來都維持在8成左右,未出現好轉,可見市民對食物安全的心病沒有解決。

而在各主要購物和餐飲場所中,市民對大型百貨商店、大型連鎖超市和便利店的食物安全狀況滿意度超過一半﹔對流動小攤的評價最差,不滿意度超過88%﹔對大排檔、小食店、小型超市和士多店的評價較低,不滿意度超過4成。

吳女士就不太敢買流動小販的食物。吳女士說:最不安全是那些流動小販。他們去那些出現問題的地方買(原材料),(加工後)賣就比較平宜。有些人貪平就買來吃。

食物安全問題關係到每一個人的生命健康,是一件大事。從表面上看,食物安全是有人管的,每一個環節都設有“重兵防守”:工商、衛生、海關、質量監督、環保、食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近十個部門都對食物安全負有監管職責,可為甚麼一環扣一環的鏈條一再斷裂? 政府對食物安全保障不夠,民市購買和處理食物時只有加倍小心。郭小姐是深圳的一個保姆,她主人就吩咐她要到超級市場買菜。郭小姐說:買菜我們一般都去比較大的超級市場,(菜)都經過檢驗的,買比較新鮮、聞起來也沒有農藥味的就很安全。魚肉也是,比較大的超市檢查過會蓋印。(菜)買回來之後,就用鹽水泡它一兩個小時,再燙一下,再炒,毒素就去掉了。

廣州的吳女士認為,洗透些和煮熟些只不過是自我安慰,實際上沒有用。吳女士說:雞買回來煮熟一些,魚就將它洗透,凡是有血的地方洗透它,洗到它白色才吃。但是,那些毒藥不但在血裡,也會在肉裡。這些只是心理上(安慰自己),實際上沒有什麼用。

可能是“三個和尚沒水吃”,這些部門本應互相配合,共同為老百姓的食物安全負責。可這條監管鏈的“空隙”卻很大。在這些部門後面,有食物標準、產品質量、食物衛生、消費者權益保護、農藥管理、動物防疫等20部以上專業法律法規,數量眾多的法律規範並沒有構成一個統一的系統。所以,就有可能出現政出多門、各自為政,甚至互相推諉的現象。這不僅增加了食物監管執法成本,更易導致執法漏洞,削弱食物監管的效率。

當前食物安全的最大問題,是無法對整條食物產業鏈形成監管:商家不知鹹蛋是如何加工的,廠家不知原料鴨蛋是在怎樣的環境下生產的,養鴨農戶又不知養鴨、飼料的來源是否可靠……,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出問題。

運動式查禁而不是持續監督,是有毒食物不斷出現的另一個原因。現在,每當食物安全問題出現時,相關部門的確重視,封殺禁止,各種嚴格的管理條例也馬上公布。當事件一過去,就沒人過問,沒人時時去監督管理。這種一陣風的運動式查禁,只能做成一時的聲勢,製造有毒食物者心中明白,只要避過運動的風頭,就可以繼續這種不良行為。

廣州的吳女士對有關部門監管不足,就有些意見。吳女士說:要想保障市民身體健康,要靠監管部門。所以,我們很無奈。我們的監管部門不如香港的食環署負責任、透明度高。有(有毒食物)他們都不作聲。例如,那些有毒粉絲,有誰知道,如果不看報紙,就會照買來吃。

官員的問責不明,也是有毒食物不斷出現的另一個原因。一旦事件平息之後,故技重演。面對接二連三有毒食物的出現,現在也不見有甚麼領導和官員對事件承擔負責,官員不願面對現實,不敢正視現實,也就導致了有毒食物事件將會接連不斷出現。

現行法律對製造有毒食物者的懲罰還不夠嚴厲,過度的寬容等於縱容,製造有毒食物者很明白這種有毒食物對人體的危害,他們自己和家人絕對不會食用這種食物。要加強執法力度,比如經濟處罰、刑事起訴等,要判他們坐牢,要罰到他們傾家\x{862f}產,這樣,有毒食物自然就不會屢禁不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