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万花筒﹕中国的冤假错案


2006.01.11

在零五年结束前两天,正当大部份人预备迎接新一年的来临,河北省承德市四名死囚的年迈父母,冒著北京严寒的天气,带同写有“?”字的横额,到北京新华门外请愿,要求当局重审这四名死囚的案件,结果他们全部被公安扣留了几日才获得释放,但这批家属表示绝不放弃,十多年来他们都深信该四名死囚是被冤枉错判,必须讨回公道,这类的伸冤行动在中国可说是数不胜数。中国的司法制度近年不断改革,官方声称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对减少冤假错案究竟有几大帮助呢?

中国近期爆出最耸人听闻的冤假错案,要算是湖北省农民佘祥林被错判杀妻案,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在九四年初跟他吵架后离家出走,其后村内的水塘发现一具女尸,公安认定该女尸是佘祥林妻子,佘祥林将她杀害后弃尸水塘,虽然佘祥林及其家属不断上诉伸冤,但结果仍于九八年被终审判处入狱十五年。案件去年三月出现惊人发展,佘祥林的妻子竟突然出现,回娘家与家人见面,表示当年为了逃避不愉快的婚姻,而没有再亲人联系,但佘祥林就无辜白白坐了十一的监,佘祥林接受本台粤语组访问,表示获释后,获得政府赔偿二十二万元,但这些赔偿根本无法补偿这宗冤案带给他的身人伤害。

他说:出狱后经常失眠,视力衰褪,无法找到工作,无法适应出狱后生活。

佘祥林无辜被错判,连为他不断呼冤的家属亦蒙受影响,兄哥和年迈的母亲多次因上访被捕,母亲在他入狱后三个月更因过于奔波忧伤而含恨去世,佘祥林至今仍为此耿耿于怀。他认为要不是因为自己的冤案,母亲是不会死的

这宗令全国哗然的冤案,揭示了执法和司法部门贱视人命,草率办案等种种恶行,佘祥林的律师张成?表示,公安及检察人员明显未能做到宪法规定的以事实为根据。他说:执法人员想当然,素质不够,未能严肃确立用于定罪的证据。佘母亲找来两位曾见到张在玉的证人,检察人员不但草率对待,更将三人一同收押。

另一名正为四名死囚伸冤的北京律师师吕宝祥表示,国内司法人员判案时仍深受有罪推定观念影响,大前题是宁枉莫纵,容易酿成冤案。他说:河北省高院法官若认为案件有疑点,应判处无罪辞放,不应从轻判决。

吕宝祥又指出,公安人员滥用私刑审问疑犯的情况仍十分普遍,他代表的四名死囚就表示曾多次遭严刑逼供。

北京维权律师陈岳琴认为,中国有不少公检人员未曾接受专业训练,缺乏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容易酿成错案,其中刑讯逼供更是罪魁祸首。她说:执法人确实存在有法不问题,办事失责,容易做成错案,刑讯逼供是罪魁祸首,证据收集也有问题。

针对如何改善问题,陈岳琴说中国有法律专家草拟了一份刑事诉讼法修订稿,可具体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刑讯时要录音、录影,并须有律师在场。除进一步改善法例外,陈岳琴说有必要加培训的公检人员,提搞他们的执法水平。

另一名维权律师高智晟认为,现时中国的社会结构仍以人治主导,缺乏制衡制造冤假错案的机制。人民不能监督政府工作,司法不能独立,一切都是以党权、行政权至上,这种情况不改变,很难有效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近年在北京南站附近形成的的上访村,就聚居了来自全国各地伸冤的民众,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近日表示,要使人民群众“告状有门,冤情能申”。但这个两话何时才能真落实呢?在新的一年,期望有更多无辜的人可以含冤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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