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万花筒:主控律师教唆行贿,辩方律师庭内有人--何山
2005.07.13
“2001年到现在2005年,5年了,起诉过学校,但他们不承认,我的儿子肥肥白白,13岁,省高级人民法院都上过,但中级就维持原判,学校没有任何责任,省检察院我们都起诉过很多次,高院渺无音讯。”
来自广东省罗定市的彭媛英,只不过是大陆千千万万契而不舍的上访大军的一员,她痛失13岁的儿子,对学校由民事起诉转到刑事附带民事追诉。为的打官司,她行肿了脚,搞到家空物净,她坚信法官是知法犯法,冤枉判案,但仍处处碰钉。“最不公平是没有及时送去医院抢救,没有通知我们家属,等到死了就送去医院,说尽了他(校方)的职责,不关学校的事。”
在大陆的独生子女政策下,彭媛英13岁读初中一年的儿子,为了有好好的学业,被送到了离家20公里外的市级中学就读,想不到开学的第二天,孩子在学校的宿舍猝死,由中午放学到傍晚的五点都没有人发现,当校方发现时学童已反魂无术。
家长送子女到学校寄宿,交了生活杂费,校方说学童有病没请假、独留在宿舍,宿舍不算学校范围,所以没有过错。而法院方面也认为,校方已支付抢救费和尸体处理费3872元,已尽责任。法院说:“至于学童是否在学校范围内死亡,与校方是否要承担责任没有因果关系。”
记者:中午的时候学校已经知到你的儿子身体不好,但没有理会?
彭媛英:没有理到,到下午放学,学生回到宿舍的时候,再叫老师,叫了好久才有老师到。送个死尸到医院去抢救。
记者:作为护士,你知到你的儿子的死因是甚么?他的口是吐胃里的食物?
彭媛英:他(报告)就说是脑出血,但为甚么会有脑出血,我们就不明不清楚。他尸体解剖说是脑出血。很难明白,老人家都有脑血管意外,小朋友是极少见。医院报告是一直拖延,没有送到我们的手。
苦主彭媛英除了上访,也写过信到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得到的答覆是:“你是一名护士,应该知到如属猝死之类,是意外,不是学校能挽救的。孩子在学校寄宿,学校作为临时监护人,孩子下午没有来上课,没有引起警觉和重视,造成死亡都不知道的结果,学校应该负主要责任。”
各位听众,如果你有任何冤屈,在大陆是到了投诉无门的地步,请你同我们联络,来信可寄香港邮政信箱28840号何山收,或透过热线电话和我们联络。你亦可以电邮给我们。电邮地址是 Cantonese@www.rfa.org
但妇女联合会也没能为力,在回给彭媛英的信中写到,“每天花钱租车请人去学校谈不好,费钱费力影响学校的秩序,应该向当地教育部门反应。”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的回信是:我们也十分同情你们的遭遇,我们看过你的来信之后,发现你的来信不符合上访的标标,应该就一、二审判决提出你们的申诉理由,邮寄或向法官说明情况,以便告知你一些申诉程序。
记者:你在整个上访的过程,你觉得整个上访的制度、法院、广东省妇女联合会,你写信给他们,你觉得他们可以帮助你吗?
彭媛英:没有,全部都帮不了,我们一级一级上诉,通通都帮不了,法院?造事实判案,总之就级级上去都没有一个可以帮我们。
彭媛英还说,要追究法院?造事实判案,被告一方的辩护律师,有亲属在法庭做副院长,而且是管民事的,她觉得不公平。“最重要是讨个公道,被告的律师,他有一个亲生的大哥是在罗定市做副院长,管民事的,他们是有关系的。在罗定市找李光汉(这位律师)打的案都是赢的,没有失败的。”
彭媛英:“这个消息是检察院的老同志告诉我们的,他说你不休想打赢这场官司,人家有大哥,是同胞兄弟,管民事的。”
记者:也就是说,这个律师不应该接这个案,要回避,或者到另一地方去审?
彭媛英:是的,我们请的律师也给对方收买了,律师费要5000块,但1000块作为上落的使费。
为了这一案件,单是律师费,彭媛英花了6000元。她说,控方律师还教他们要请人吃饭,灌一下水。 “他还叫我们请罗定法院合议庭的吃饭。但我们不肯,他叫你最好就请合议庭的吃饭。” 但彭媛英并没有这样做,“我们不肯,这是违反法律的,我们的律师这样教我们,但我们没有这样做。连红包、见面,都没有照律师叫我们的去做。”
时至今日,在写给本台的信中,彭媛英写到,乡间的祠堂有一对联:“上级烂、下级烂、级级都烂,修要钱、补要钱、样样要钱。”
她说,“共产党管理一切,唯独不管共产党。将案件送到广东省检察院,当值法官说,三个月后可以答覆,但时至今日都没有,撒了一个大慌,不理不睬,又如石沉大海。真是官字两个口,一点不假。总之层层都见,见省人大,省检察院,亲自上去,我们已经气穷力尽,没有办法讨回公道。”
根据已经公开的资料,大陆司法腐败一直是民间、甚至人大代表不满的焦点之一,2004年全国就揭发最大宗的法官集体贪污案,法官与律师间并有暧昧关系。2004年4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13位法官,两名副院长、多名副庭长,被查出受贿400多万。当时,9名法官受到纪律处分,30名处级以上干部被调离岗位,建国以来罕见。
2005年「两会」期间,最高法院院长萧扬在向人大提交的报告中就说,要正视法院中“玷污了法官声誉,损害了法院形象”的问题。
过去两年,人大对最高法院院的报告,表决通过率都不到八成:2003年,高院的工作报告,有398票反对,203票弃权,赞成率为79%;2004年,高院报告赞成率降至72%。
2003年,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就指,全国22万法官中,有794名法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52名法官被追究刑事责任,44名律师受到调查。大陆的媒体自嘲到,中国有 “三盲院长”、“四假院长”,由不懂得法律的“法盲”担任法院院长,法庭出现的冤案,与此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