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茶居(11/11/2005)


2005.11.11

对王斌余案热线讨论的反应

湛江陈先生来电,对《九鼎茶居》连续播出两集的关于王斌余案、刘涌案的深入讨论发表他自己的不同意见。

陈先生说,他是从这个节目里才知道王斌余已被宁夏高等法院驳回上诉,执行死刑了。他认为,王斌余犯案情有可原,他的死刑判决,会助长无良雇主压榨民工的气焰;同时,王斌余如果不走这条路,他完全可能因为无助与绝望,走上与社会为敌,偷盗抢掠等等,这同样是悲剧。现在激怒和诱发他犯案的是欠薪雇主,这是直接的责任所在,加上王斌余的“激愤杀人”和“投案自首”二条,王斌余应该罪不至死。

主持人再次介绍该案的主要情节,认为王斌余案事主的“激愤杀人”和“投案自首”,在审判过程中本来是可以作为量刑的参考,但王斌余刺倒五人后。追刺另一人未果,返回血案现场,把倒在地上的伤者逐一补刺,导致四人死亡,这已是情节严重、手段恶劣的凶杀罪。

主持人认为,王斌余案揭开的是社会不公、弱肉强食、民权贫弱的血痂,让淋漓脓血暴露于世人眼前。王斌余固然是犯罪,但严重的欠薪和欺压民工的行为也是对社会的犯罪。王斌余案促使人们正视这一溃疡的创口,促使相关立法和执法得以完善和落实。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其实王斌余案的要害在于它反映了中国人没有民权的悲惨境地,如果中国有独立工会,有民间组织,有民权团体,王斌余的命运与整个国家的命运都会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我们不是去集中讨论王斌余有罪与否和量刑的轻重,而是争取民权,争取社会公正,那么我们讨论王斌余案就具有更为深刻的意义,而且也是民权意识觉醒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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