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香港人北上濫藥--吳家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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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聖誕和新年假期即將來臨之際,廣東省公安廳於本周一,將十一名北上濫用藥物的香港人遣送回港,這已經是過去三星期內第二批由廣東省公安廳交回的香港濫藥者。香港警方表示,會與內地有關部門,致力打擊跨境濫用藥物的情況。

十八歲的阿Ling,十二歲就開始服用軟性毒品,去年年初他開始北上,經常到深圳二線沙灣一帶的的士高狂歡,是其中一名北上濫藥的香港人。

阿Ling接受本台粵語組訪問時表示,他去年初第一次北上濫藥,是朋友帶他去的。他說﹕“我的朋友一向有上去,我第一次上去時,他們已有一些相熟的“燈頭”。他們會預先打電話給燈頭買藥,那一個貨靚、價錢便宜的便會向他買。不過,其實他們的貨源和價錢都差不多,藥物種類多是搖頭丸和k仔。”

去年仍然是學生的阿Ling,在濫藥的高峰期,一個月會北上濫藥八、九次之多,平均一星期兩次,差不多學校一有假期就去,有時甚至不上學去深圳。

被問到為何會喜歡北上濫藥,阿Ling說,是因為到大陸玩,自己覺得完全解除束縛。他說:“我上到去完全無束縛,那地方與正常人是兩種世界,不是一個正常人生活的地方,吃了(藥物)之後很多東西都不用想,感覺很奇幻。”

雖然阿Ling說濫藥後感覺奇幻,但他同時亦指出,其實他亦感到很辛苦,甚至試過濫藥後昏迷不醒了一整晚。他說﹕“有時真係好辛苦,不知道怎樣形容,如果濫藥太多,之後的兩三日,甚至整個星期都不想吃東西,不斷想嘔,口乾,面青口唇白,眼睛很黃,不似人形,自己照鏡時也覺得好恐怖。”

現時任職地產經紀的阿Ling,近期因為工作太忙,已沒有時間再經常北上。不過,要是有到的士高的話,偶然仍然會服用這些藥物。他說:“我覺得在那種地方,好似要融入他們才知怎樣玩,就如要明白返工做人,如何融入社會一樣,只不過那是一個不屬於人的世界而已。”

多年來跟進濫藥問題的社工胡啟欣接受本台粵語組訪問時指出,近年香港人北上濫藥的風氣,最早在2001、2002年時出現。最多人去的是深圳東門的娛樂場所,有些人甚至會聯群結隊,包車到東莞或廣州尋歡。胡啟欣說,北上濫藥的人,有學生,亦有在職人士,他們視濫藥為消遣節目之一。

胡啟欣說,香港人北上濫藥,有許多心理因素,因為在大陸玩與在香港玩的氣氛大不相同,因為大陸的的士高大許多,他們會覺得興奮許多,加上他們離開了香港,有特別自由的感覺。

除此以外,胡啟欣指出,北上濫藥的香港人,男女各有不同的原因。他說﹕“男青少年上去想結識女仔,或想有性服務,由於的士高內有許多女仔,而且他們很主動,不像香港女仔般被動,內地的女仔會主動前來結織,所以他們會很開心。女仔方面,有些很享受跳舞的過程及與朋友玩。而且很多時女仔有人請她吃藥。”

另外,這類藥物的價錢,亦是吸引香港人北上濫藥的原因之一。一名了解深圳情況的當地記者說,這些藥物的價錢,比香港便宜一半,最近甚至興起了另一種新藥物搖頭水,幾十元就有一支,大部分是中國東北方面運過來﹐“香港的年青人最喜愛一群人上去,因為價錢便宜,這些軟性毒品的價錢比香港便宜一半。在(深圳)東門的後街的一些村屋,很多專供應白粉及這些毒品的批發商,他們批發給香港人。”

其實,在內地濫藥和在香港一樣,同樣是違法的。胡啟欣說,根據正常程序,如果有香港人因為在內地濫藥而被公安拘捕,會被扣留兩周至一個月,然後被遣送回港,交給香港的警方。

胡啟欣指出,北上濫藥的人,都抱著僥倖心態,心想不會這麼巧就被公安拘捕。而他們圈子之間亦流傳一種講法,即使是因為濫藥而被公安拘捕,內地只會扣留他們的回鄉卡半年,又或是流傳可以用錢解決問題,不過,事實並非如此。胡啟欣說﹕“我知道曾有人被拘捕,被囚了一至兩星期,但這些經驗和經歷,不會在他們之間流傳,他們所流傳的,通常是說沒有事的,這亦成為了他們(北上濫藥)的藉口。”

香港中文大學去年發表了一項在2002年11月至2003年3月期間進行的調查研究,訪問了504名在懲教署屬下教導所、勞教中心、社會福利署屬下男童院、女童院,以及接受社會服務機構服務的青少年。

有七成二受訪者(362人)表示曾在香港濫用藥物,四成四(219人)表示曾在深圳濫藥。曾經在深圳濫藥的被訪者中,男性佔80%,女性佔20%。

曾於深圳的士高內濫藥的被訪者(214人)中,最常濫用的藥物是k仔(89%)、搖頭丸(88%)及大麻(54%)。

此外,調查又發現,被訪者的居住地區,與他們會否北上濫藥有顯著的關係。曾於深圳濫藥的被訪者中,有八成左右居住在元朗、沙田、大埔、粉嶺及上水這些較容易前往深圳的地區。

社工胡啟欣表示:濫用藥物除了是犯法之外,對個人的心身亦有莫大的影響,“有很多身體上的毛病,如炎症,胃痛,尿道炎,頭痛,記憶力差。比較嚴重是精神上的問題。他們吃一些藥物沒有留意成份,當中可能會有影響腦部發展,或有些會激發到精神病發。”

隨著聖誕及新年假期臨近,香港市民北上消遺及到娛樂場所的機會亦會增加,香港警方提醒市民,無論身處何地,都必須遵守當地的法律,切勿以身試法。廣東,香港和澳門的執法部門於去年舉行的會議,已同意加強合作,並建立打擊濫用藥物的聯絡機制,以打擊跨境濫用藥物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