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受理上诉 薄熙来案进入二审


2013.10.09 04:03 ET

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提出上诉,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中国官媒报导,山东省高院在官方网站发出通告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本案。闭庭后,在上诉期限内,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高院递交上诉状。

10月8日上诉期满后,高院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案件进入二审。

在中国,无期徒刑可在表现良好的情况下,减为不少于13年的刑期。根据法律专家的说法,薄熙来可以在7年之后获得保外就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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