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总部设在得州的基督教维权团体对华援助协会星期二披露,江苏省射阳县海河镇计生干部14年前从一位年轻母亲怀中抢走女婴,一直没有告知女婴父母该女婴的下落。1998年,18岁的唐海霞和30岁的陈华局自由恋爱并生育了一女婴,当年因为唐海霞当年未到法定婚龄,因此他们没能领到结婚证。就在孩子出生3月后,陈华局因打架斗殴被本地法院判刑一年。唐海霞带着3个多月的女儿住在陈华局的姑母家。1999年5月11号,唐海霞母女俩被不知来历的一行人强行带到了镇计生办,镇计生办助理袁祥和工作人员陈祥强行从她怀里抢走了女婴。
这14年来,政府对小孩的去向没有任何告知,也没有给亲生父母任何合法手续或相关文件。对华援助协会表示,计生办抢走他人孩子并擅自处置孩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呼吁江苏省政府及司法部门立即介入此事的调查,尽快寻找到与父母失散了14年的孩子并把孩子归还给亲生父母,同时追究地方政府有关官员的渎职犯罪和当地计生官员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