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博讯网报道,贵州人权研讨会星期三就四川天网人权事务负责人黄琦被判刑发表声明,声明说,黄琦于11月23日成都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宣判依据是“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宣判后法院也没有向家属提供判决书。 我们认为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对黄琦进行宣判,其本身就是违反宪法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况且法院也拿不出法律依据,这种可笑的宣判正说明中国的司法及法律已经日渐堕落,并成为暴政集团的无耻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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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琦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替民众伸冤,并维护宪法及法律的尊严。他无罪!声明说,黄琦1999年创办天网寻人网站,为弱势民众呼吁救助;曾以“为六四鸣冤、为民运呐喊、为法轮功叫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四川5.12大地震发生后,黄琦和志愿者14次进入灾区进行救灾,因帮助豆腐渣工程受害者维权被秘密抓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