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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案及陈水扁家庭疑洗钱案,星期二传唤陈水扁夫人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到案说明。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向媒体宣布,在检察官讯问后,认为吴景茂涉嫌违反洗钱防制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且有串证、串供之虞,已在中午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晚间八时裁定羁押禁见。也就是说,吴景茂是陈水扁家庭疑洗钱案中遭受羁押禁见的第一名直系亲属。
专案小组表示,吴景茂疑协助扁家将资金汇往海外,并提供国外帐户,让人头帐户经由第三国汇入资金,成为陈水扁家疑似洗钱的主要管道。由于吴景茂应讯时仍不配合调查,检方为避免串证,将他申请羁押禁见。
专案小组指出,吴景茂涉嫌违反洗钱防制法第二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五百万元以下罚金。陈水扁家庭海外两千一百万美元资产,主要经由吴景茂设在新加坡的荷兰银行、南非标准银行、瑞士信贷帐户,再转到吴淑珍媳妇黄睿靓设在新加坡瑞士信贷、瑞士美林银行的帐户,最后被瑞士联邦检察署怀疑有洗钱嫌疑,予以冻结。
特侦组认为,吴景茂除以自己及家人帐户提供陈水扁家使用,并将海外帐户资金信托在以自己名义在维京群岛、泽西岛等地设立的控股公司内,企图隐匿资金动向,不可能对扁家涉嫌洗钱等情事毫不知情。
自由亚洲电台胡汉强台北报导
